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湖政办发〔2011〕6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落实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湖州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结合全市汛前排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概述
2010年度2月、3月及梅汛期,我市遭遇连续性强降水,全市新发生地质灾害14处,其中滑坡11处,崩塌3处,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全市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2010年我市以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为指导,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汛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新发现隐患点51处,落实了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巡查、值班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处置机制,抓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险工作,全年共对19处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10户农户实施了搬迁避险,全年共投入治理资金621.16万元。
二、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气候分析及重点防范期
2011年1-3月份,我市的降雨量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低,截止3月底,全市没有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
据市气象部门分析预测,2011年为气象灾害中等偏重年份,汛期总雨量与常年相近,短时暴雨、雷暴(雷击)等局地性强对流天气偏多;梅雨量接近常年,梅汛期有局地性暴雨洪涝,可能有1-2个台风影响我市,需谨防区域性暴雨洪涝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6月中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与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梅汛期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时段。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区域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西部的中低山及丘陵区,其中安吉县为地质灾害多发县。由于山区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较为破碎,且采矿、修路、削坡建房等人为工程活动较频繁,遇强降水易引发灾害。从以往发生的灾害看,规模多为小型,影响范围限于灾害点附近区域,威胁对象主要是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车辆行人、房屋等生命财产。
我市东部平原区有地面沉降发生,但随着深层地下水的禁限采,地面沉降速率有进一步放缓的趋势。
1.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概况
(1)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概况
通过排查分析,各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如下:
德清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和崩塌为主,主要分布在莫干山、筏头、武康、三合、洛舍等5个乡镇,需重点防范的区域为莫干山镇、筏头乡、武康镇等。
长兴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为主,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西北部白岘乡、槐坎乡西部、二界岭乡、泗安镇、林城镇、小浦镇等低山丘陵区;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煤山溪流域、杨岭涧流域、长桥涧流域、合溪涧流域及东庄流域。长兴县地质灾害隐患分布还与雨带分布有关,主要分布在北川—顾渚—尚儒和北川—桃花岕—诸道岗—周吴二个雨带范围。
安吉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是章村、杭垓、报福、天荒坪、上墅、山川、昆铜、良朋、鄣吴、孝丰、皈山、递铺等乡镇的高、中易发区内。
市本级地质灾害类型以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为西部低山丘陵地区。重点防范乡镇为埭溪镇、东林镇、道场乡、妙西镇、杨家埠镇、滨河街道。
(2)缓变性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概况
东部平原地区由于前期地下水超量开采,并受嘉兴、苏南等区域性地面沉降的间接影响,至今仍有地面沉降发生,南浔区、吴兴区、德清县要加强深层地下水的禁限采力度,进一步控制地面沉降。
2.交通干线及山区、库区公路沿线等重要工程引发地灾概况
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切坡修路、山区农户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动形成边坡,其边坡防护等级低地段,易引起或遭受塌方、滑坡等地质灾害,是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矿山由于开采宕面高、坡度较陡,岩体不稳定,存在塌方、滑坡隐患,需要加以防范。
(三)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灾现状调查分析,我市今年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6处(详见附件)。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各县(区)要根据规划及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降水趋势预报认真编写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认真落实汛期险情巡查、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
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重点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人,重点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作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要切实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统一组织培训。要利用巡查、发放明白卡等时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及灾害点附近村民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切实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标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统一组织培训。要利用巡查、发放明白卡等时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及灾害点附近村民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三)健全制度,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汛期,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措施,明确监测任务和人员。
要完善应急专家库,强化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完善应急装备。一旦出现灾情或险情,应视灾害程度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调查报告必须迅速、准确,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种类、伤亡人数、发展趋势、可能涉及的范围及经济损失等内容。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做好应急勘查,组织抢救,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拓宽手段,强化地质灾害治理
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按《湖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步实施。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铁路、电力、交通、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灾防治工作的监管。
对治理难度大,投入代价高且危害严重的地灾隐患点,各地要结合下山脱贫、农村中心城镇建设等工作,组织群众实施搬迁避险。搬迁避险建设项目要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五)各司其责,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重点实施的方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本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年度防治方案的制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组织实施,气象、水利、建设、交通、教育、旅游、农业、林业、环保以及电力、铁路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防治工作,并根据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制定本部门的预防措施。
国土资源、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防范措施;农业、林业、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管理,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机耕路和林区(林场)道路建设的规划管理和施工管理。
(六)加强管理,强化从源头防治地质灾害
各县(区)在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和村庄规划,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对规划区进行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新建工程建设或者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要求的改建、扩建工程建设,以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落实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项账户,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治理顺利开展。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湖州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附件
湖州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编号地质灾害名称地质灾害类型损失评估规模危害程度稳定性
评价防治
措施
往年已造成人员及经济损失潜在危害(受威胁人数及财产)
1德清县莫干山镇梅皋坞村梅坞滑坡2.4万元10人、6.6万元小型一般级较差群测
群防
2德清县筏头乡勤劳村村民房后滑坡3人、10万元小型一般级较差定期
检查
3德清县筏头乡庙前村金鸡湾崩塌2万元5万元小型一般级差群测
群防
4长兴县雉城镇川步村长桥涧泥石流4人、7万元小型一般级低易发监测预报撤离
5长兴县白岘乡三洲山村茅山施泉生家屋后泥石流
滑坡24人、60万元小型较大级差监测预报撤离
6安吉县章村镇章里村枫树坪滑坡2万元11户、30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7安吉县章村镇高山村水家里滑坡8户、34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8安吉县报福镇深溪村胜地崩塌5万元17户、58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9安吉县孝丰镇大竹竿村双虎锯镰刀厂崩塌30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10安吉县天荒坪镇大溪村横坑坞泥石流24户、85人重大级中易发监测
预警
11安吉县上墅乡龙王村独山寺滑坡2万元8户、38人小型较大级较差监测
预警
12安吉县上墅乡董岭村大汉七十二峰滑坡70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13安吉县良朋镇迂迢村石仓坞崩塌16户、63人小型较大级较差监测
预警
14吴兴区埭溪镇余山村滑坡4户、18人小型较大级差监测
预警
15吴兴区埭溪镇余山村管林方屋后滑坡3户、9人小型一般级较差监测
预警
16吴兴区埭溪镇大冲村潘生山屋后滑坡2户、10人小型一般级较差监测
预警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