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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
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形势比较严峻。通过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是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量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度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各地要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2年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度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县(市、区)2012年新增入网量
万立方米/年立方米/日
南湖区732000
秀洲区1103000
嘉善县1103000
平湖市732000
海宁市2196000
海盐县2928000
桐乡市2567000
嘉兴港区113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732000
合计1215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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