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盐政办发〔2007〕141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7〕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口计生委《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
(市人口计生委2007年10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10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口协调发展三级联创活动,即: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人口协调发展先进村(社区)活动(以下简称“三级联创”)。根据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盐城市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宏观目标:巩固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成果,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改进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具体目标:确保5个县(市、区)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达标;力争7个县(市、区)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达标;全市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参加创建活动。
二、评估体系、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
(一)评估体系
1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达标评估以“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达标评估指标”为标准。
2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评估以“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评估指标”为标准。
3人口协调发展先进村(社区)评估以“盐城市人口协调发展先进村(社区)评估指标”为标准。
(二)评选程序
人口协调发展先进村(社区):由村(社区)按评估标准自查合格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评估标准组织评估检查,确认达标,形成评估报告、申报意见报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组织评估验收,达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命名,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
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自评达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形成自评报告、申报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评估验收,达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命名,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评估标准自我评估;自评达标的,形成评估报告、申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织评估验收,达标的由市形成评估报告,并报省人民政府。
(三)评选要求
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联创率要达到100%。村(社区)参创率达不到100%的乡(镇、街道)不具有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资格;乡(镇、街道)参创率达不到100%的县(市、区)不具有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资格。
所辖50%的村(社区)创先达标的乡(镇、街道),有资格申报参评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街道);所辖70%的乡(镇、街道)创先达标的县(市、区),有资格申报参评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
三、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的重要举措。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协调、组织、指导作用,积极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创建工作。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是一项长期、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脚踏实地、实实在在的工作,方能真正达到人口协调发展先进标准。要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扎实、结果真实。一要认真调查研究,对照标准,查找本地区目前实际情况与评估标准的差距和原因;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并逐条组织实施;三要及时自我评估并接受上级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分步实施,上下联动。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11-12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08年1-12月)为实施阶段。各创建单位对照标准、落实责任、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2009年1-6月)为申报评估检查阶段。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根据创建情况向上级申报创先,并接受上级考核评估检查。
(四)“三级联创”,整体推进。创先活动中要实现“三级联创”,必须注重目标联、方案联、实施联、考评联。目标联是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创建目标是层层相联的,下级目标是上级目标的子目标;方案联是三级创建的目标相关联,下级的创建方案是上级方案的子方案;实施联是创建全过程的上下联动、同步进行;考评联是下级的考评结果决定着上级的考评结果,环环紧扣。坚持以县级创建为关键、乡级创建为重点、村级创建为基础,既要统筹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建立一批具有较高标准的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实施。
v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