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新增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镇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文号:盐政发〔2004〕30号
颁布日期:2004-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新增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镇的决定

盐政发[2004]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全市各乡镇积极贯彻落实学“两东”、加快乡镇财政建设座谈会精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力度,着力培植财源,加强税收征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超千万元年度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新的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镇。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乡镇财政建设步伐,确保实现市委提出的“全市2005年乡乡镇镇财政收入过千万元”这一目标,市政府决定对新增的2003年财政收入超千万元的东台市廉贻镇等20个乡镇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的新跨越。各乡镇特别是财政收入尚未超过千万元的乡镇要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加大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力度,促进财政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争作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2003年新增财政收入超千万元乡镇财政增收一览表

http://www.yancheng.gov.cn/PORTALIPS/Library/PRIVATE//27a32eb5-a6db-4557-bac0-bd8d6d012e88.doc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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