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发〔2008〕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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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17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近期,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各省级开发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开发园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亲自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详规编制任务。
二、镇江经济开发区、句容经济开发区、扬中经济开发区、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江苏镇江润州工业园区要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在2008年十月底前抓紧修改完善控制性详规,十一月上旬市政府将专题听取汇报。
三、丹阳经济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控制性详规的深化编制工作,争取早日达到评审报批要求。
四、各开发园区要与控制性详规编制单位紧密配合,认真做好开发区现状调查分析,力求规划的编制成果内容形式规范,图文准确清晰。市外经贸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经贸委、水利局、口港局等部门要及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高水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开发园区详规修编工作。
二○○八年十月八日
《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5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院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内容翔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
二、对各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
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合理确定规划区规模与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并与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规划相协调。规划区范围超出总规的部分,宜作为远景的发展备用地。对三园两区5个独立片区作整体规划;
2.在工业区内,补充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根据各园区特点,增加一定的公共绿地和相应的服务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周边布局,调整各园区的生活和居住用地比例,以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城市功能;
3.重视对规划区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4.调整和完善路网的结构,深化控规层次主、次、支路的路网控制;
5.规划文本中,确保强制性控制内容和控制指标的准确和完整;提高图则中内容表达的准确性;
6.重点地段建议补充城市设计引导内容。
7.对各园区的补充建议:
(1)高新区:
l进一步明确高新产业定位,既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又反映最新产业发展的特征;
l排水规划中,结合团结河竖向标高,保证规划区防洪排涝功能;
(2)国际化工园区:
l结合山体自然地形合理划定可建设用地边界,保障控规的有效实施;
l补充说明配套的市政设施;
l现水源保护区是否调整,在上位规划调整后作相应考虑;
(3)出口加工区
l处理好内部交通与快速路镇大公路的关系;
l进一步研究出口加工区向西扩容的可能,在路网结构上做好相应调整;
(4)机电产业园
l考虑到北侧的铁路货场,建议提高南北向道路的等级;同时配套发展物流产业;
l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深度;
(5)中心商贸区
l港南路以南不符合总规要求;
l部分地块的容积率指标及建筑高度控制偏高,建议进一步研究;
l建议修改沿主干道布置商业的模式,避免交通干扰;
l采取集中式成块状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布局,并考虑到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专家组认为,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作适当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句容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6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句容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内容翔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成果内容形式规范。
二、规划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内容全面,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公共、市政设施配套较齐全。
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规划区规模与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相符合,超出部分宜作远景发展备用地处理;
2.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规划区中心公共绿地和水系;
3.现状已出让居住用地(台湾小镇)地块的容积率过低,应提高待建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
4.进一步提高支路网密度,优化个别地块中的支路线形。
专家组建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作适当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扬中市沿江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7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扬中市沿江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江苏同济规划建筑有限公司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内容较翔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
二、规划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内容全面,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
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按省级开发区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区规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超出部分宜作远景发展备用地处理;
2.进一步明确道路的功能和布局。处理好疏港道路,创造良好的集疏运条件。提高支路网密度,优化个别地块中的支路线形;
3.合理保留并利用好水系资源,增加绿地,突出扬中独有的生态岛优势;
4.完善图则内容,补充蓝线及相关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内容。
专家组认为,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作适当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5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院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内容较翔实,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
二、规划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内容较为全面,对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规划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进一步完善规划区道路系统,保留总体规划中的谏辛路。
2.调整规划区东侧公共设施用地??物流和仓储用地;
3.规划区内码头的布置需作进一步研究;
4.根据修改后的道路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完善相关的规划控制内容。
专家组建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江苏镇江润州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6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江苏镇江润州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院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本规划基本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技术路线合理。
二、从区域的角度确定规划区内的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基本合理。
三、为使成果进一步完善,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结合周边区域特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的限制,合理扩大规划用地范围;
2.统筹考虑河、港、铁路和公路交通的特点,整合和深化整个区域内铁、公、水交通的组织与衔接;
3.补充城际铁路的线位,并相应调整道路网系统;
4.补充完善竖向规划和蓝线规划内容。
专家组建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作适当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丹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6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丹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规划的编制成果内容深度不符合控规编制的要求,暂不具备评审条件。
专家组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规划内容,以达到控规编制的要求后,再行审议。
《丹徒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家评审意见
2008年9月27日,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外经贸局主持召开了《丹徒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江苏省规划院、南京市规划院、常州市规划院和镇江市规划局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组,镇江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口港局和经贸委等业务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院的成果汇报,查阅了文字材料和图件,并作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规划的编制成果内容深度未达到控规编制的要求,暂不具备评审条件。
专家组建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规划内容,以达到控规编制的要求后,再行审议。
附件:
专家组成员名单:
吴楚和江苏省规划院顾问总工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张莘植常州市规划院顾问总工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秦国梁南京市规划院原院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田铁民镇江市城市规划协会理事长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耿金文镇江市规划局编研办主任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业务部门专家名单:
邓玉洪镇江市发改委处长
邢傲锁镇江市国土局处长
戴群镇江市环保局处长
张志坚镇江市水利局副处长
沈美娟镇江市口港局处长
方莉镇江市经贸委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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