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明电〔2005〕17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已进入冬季,各地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冬季又面临“两节”、“两会”,各类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加快,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冬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落实措施,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在前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整改和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一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攻坚。对全省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且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有力手段,坚决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按期销案;对未能按期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逾期不履行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定期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针对本地区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重点排查“两会”场馆;元旦、春节庆祝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多产权和“多合一”场所、车站、码头、水上运输船舶、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中居住地等。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要对广大农村地区进行重点盯防。各地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大屋场和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对柴草、油气等燃料的管理,强化对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的治理,彻底消除致灾火源。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地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干部群众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知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公开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信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查处,切实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落实责任,推动全省冬季防火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冬季防火安全责任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督促其落实冬季防火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立即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促隐患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督促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2005年底前整改完毕并销案。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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