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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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南府发[2003]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单位:
当前,正值夏委传染病高发委节,我区及我市部份县(区)出现了流行性乙型及炎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疫情,为贯彻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乙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卫疾控[2003]57号)要求,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有效控制鼠、蚊子孳生和密度,切断病媒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7月15日至8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预防乙型脑炎主要内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1、广泛开展以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介绍灭蚊对预防乙型脑炎、登革热、灭鼠对预防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等病媒传染病的意义,普及鼠、蚊虫生态飞性、危害及综合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灭鼠、灭蚊活动的责任感和迫切感,掌握必须的灭鼠、灭蚊知识。
2、各县(区)政府、乡镇、社区(村坡)、单位要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栏、牌)板报、广播等工具进行宣传,组织群众观看全国爱卫会摄制的除四害科普系列片(消灭蚊子)等专题片,扩大宣传面。凡有有线电视的单位必须安排专题播放。
3、新闻媒体要发挥大众传媒的导向作用,开设专题、专栏节目,在不同时段滚动播出《消灭蚊子》等专题节目,及时报道以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动态和有关知识。
4、公共场所、公园、影剧院、大型商场、车站、机场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灭鼠、灭蚊防病、科学灭蚊知识。
5、各县区、乡镇要因地制宜,召开以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爱卫生运动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加强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
1、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疾病控制中心统筹协调。各到卫生防疫站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监控。
2、各县(区)爱卫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各单位技术培训组织、技术监督、灭前灭后密度监没及灭效的跟踪考核。
3、各单位、社区按每200个房间(每个15m2计)或5000m2室外孳生场地配备一名除“四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管、敢抓、敢干,有初中以上文化。
4、以县(区)为单位,组织技术培训,市爱卫办负责直辖市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采取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重点掌握有关药械正确使用及环境的综合治理技术,确保灭蚊人员能按质完成任务。
5、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区)爱卫办与市爱卫办商定。
三、做好药械组织供应
1、药械统一由市爱卫办组织。
2、全市各单位所需药械向所在县(区)爱卫办购买。
四、采取综合防制措施,提高防制效果
从本地鼠、蚊虫的生态入手,突出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整体观念,采取以环境综合防制为主,提倡物理和生物防制,化学防制为辅的防制的目的。
(一)物理防制
为了清除或减少鼠、蚊虫孳生、栖息而对土地、水体或植被进行的各种永久或长期性的有效控制。
1、不断完善基本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整治河沟湖塘等水体。排污沟渠、内河的岸边不流动的水体,是孳生蚊子的主要孳生地,结合下水道系统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下水道、流沙井等水体入口尽可能加装弯管,建水封。加快对建成区内池塘、湖泊、排污沟渠、内河的整治步伐,水体周边砌好垂直墙体,排污沟渠、内河三面光,改明沟为暗渠、污水暗排,保持通畅,防止积水生蚊。
2、清理积水,防止积水生蚊。酿造厂、陶器厂以及单位、家庭的花圃或花盆等缸罐堆积的多容器场所和生产、存贮新旧轮胎的橡胶厂、修理厂、废品收购站点,是蚊虫重要的孳生地,尤其应当注意,要坚持做到翻盆倒罐,定期检查,加强督促,强化管理。
3、平洼填坑,既可一劳永逸的杜绝蚊虫孽生,也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尤其是建筑工地、绿地、花带、旧的街区、城乡结合部要特别注意加强管理,在不影响其功能的前题下,应尽可能做到平洼填坑,防积水生蚊。
4、养鱼治蚊。湖泊水体,室内外喷水池、消防池及各种水池,要因地制宜,放养鱼类,控制蚊蚴孳生。
5、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特别是要注意搞好外环境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暂存封闭化;加强对垃圾场、站、果皮箱的管理,日产日清,不暴露,保持容器的清洁,定期进行喷药消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保持清洁,烘池密封;加强农贸市场、饮食食品行业、宾馆、饭店的卫生管理,防止坑洼和容器型积水,建设和正确使用封闭式垃圾桶(屋),定期清理下水道沉渣。
6、减少人蚊接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减少与蚊虫的接触。住房安装纱窗、纱门,使用蚊帐,必要时可使用拟除虫菊酯处理蚊帐或在特殊环境中涂抹各类的驱避剂达到保护作用。
7、各县(区)、乡镇、村屯是这次预防乙型及炎为主要内容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由于乙型及炎的传播媒介――淡色库蚊和致倦库蚊主要就孳生于人居附近污染的积水中,如污水池、臭水沟、化粪池、下水道积水、肥水缸等,因此农村要结合生态文明村的建设,以改而为切入点,大搞环境卫生,改变村巷污水黄流和淤积的状况,提倡人畜分居,加强对猪、牛粪尿的管理,对所有敞开的尿池、粪池及沼气一律加盖密封,防止蚊虫的孳生。
(二)化学防制
在环境治理和物理防制的基础上,正确使用化学杀虫剂,仍然是当前控制鼠、蚊虫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灭蚊杀虫剂主要用以杀灭幼虫,只在特殊场合才用以杀灭成蚊。
1、控制、杀灭蚊蚴的药物
仲丁威(巴沙):灭蚊蚴速度快、杀蛹力强,常用量为每立方米水体1―10克有效药量。
双硫磷缓释块:用于轮胎、粪池和容器等积水中,可持效2―3个月。
2、杀灭成蚊的药物
5%奋斗呐可湿性粉剂或10%奋斗呐悬浮剂:用有效成份15―20毫克/平方米,对成蚊密度较高的区域,蚊虫的栖息表面作滞留性喷洒,如墙壁、衣柜背面、猪牛栏等。亦可用其高浓度制剂对要求较高的场所,进行超低容量喷洒,如宾馆、饭店等。
1%氯氰菊酯复合热雾剂:用33%氯氰菊酯复合热雾剂况柴油,配成1%氯氰菊酯浓液,用热烟雾机进行施药。用于室外绿地、下水道、地下人防工事、猪牛栏等处杀灭成蚊。
3、灭鼠药物
敌鼠钠盐毒谷、溴敌隆、大隆等,具体使用方法请按药物标签上说明要求使用。严禁使用国家严令禁用的剧毒急性农药进行灭鼠,如氟乙酰胺,氟乙酰钠。
(三)法规防制
依据《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暂行管理规定》、《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关部门有权强制进行包括媒介检疫、灭蚊和水体管理、卫生监督,对灭鼠、灭蚊工作不力,密度超标,限期整改无效,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等。驻市各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按要求进行灭蚊工作,并把蚊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综合治理不是几种方法的机械并用,而是它们的有机结合。选用不同方法时,既要讲求效果,也要考虑经济合理。在多种措施结合时,要注意相互协调以及发挥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的作用。一次防治或一项防治措施,应该能为后续的或另一种措施创造有利的条件。例如排除无用积水就可减少灭幼虫的工作量和花费,有效控制鼠粮,就能有效提高毒饵的盗食率,提高灭鼠效果。
五、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1、灭害防病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块块统一组织实施,条条充分保证,逐级保证的办法进行,按标准、按规定、按时间完成任务。
2、谁的区域谁负责。各单位、社区住宅由单位、社区负责;公共设施、场所谁主管,谁负责,各县(区)爱卫办除“四害”专业队伍协助指导。
3、有疫情发生的村坡,各县卫生防疫站要集中精兵强将,全面进行疫情调查,因地制宜灭鼠、灭蚊,确保疫点不扩散,疫情有效控制。
4、灭鼠、灭蚊重点区域责任部门: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特别是要做好工地积水的处理,长期积水的必须投入双硫磷缓释块;市政局负责全市公共下水道、垃圾转运站、公厕,全市公共下水道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热雾施药灭蚊;水利局负责所辖内河;园林局负责公园、公共绿地、花带;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房产局负责各住宅小区;市商贸局负责屠宰场及下属中食品生产加工厂;各乡镇负责组织村屯发动群众开展预防乙型及炎的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有疫情发生的村屯要全面治理孳生地,消灭蚊蚴和成蚊、老鼠。
5、如本单位无技术能力完成灭鼠、灭蚊工作,可委托各县(区)爱卫办除四害专业队或各级消杀服务队(公司)进行有偿承包服务。
6、整个灭蚊活动期间,全市要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用药、统一时间、统一行动。
7、各县(区)、各单位要注意抓督查落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务求实效。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活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各县区爱卫办9月10日前,把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报告市爱卫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539802。
二OO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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