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宁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宁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5年宁德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2005年宁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5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省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造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中心港口城市服务。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提高市、县、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切实巩固好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坚持和不断深化,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加大市级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继续抓好市级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政务工作,争取实现市级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与政府网站的链接,要将政府部门行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各类事项、各项政策,在《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使政府网站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报》真正成为市级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市级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的规划和指导,并不断规范市级政务公开的各种有效形式,建立一个完整的市级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推进市级政务公开的全面开展。

(三)积极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认真借鉴和推广福州、厦门等地在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试点经验,制定下发《关于在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工作意见》,推动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作出统一的部署和安排,制定好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注重实效,并注意不断总结经脸,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促进发展上下功夫;把政务公开作为执政为民的基础性工作,在以人为本上下功夫;把坚持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在促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

(一)全面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应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结果,以及行政监督等方面。行政主体公开包括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和公务人员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及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公开;行政决策公开包括决策依据、形式、程序、内容和时间等方面的公开;行政执行公开包括执行依据、条件、方式、程序和相对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权力的结果必须公开。各级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分类目录,区分不同情况向社会公开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二)突出重点。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乡(镇)政务公开要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征地补偿及分配方案、乡镇集体债权债务以及各类救灾和优抚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市、县级行政机关要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和产权交易、政府工程招标投标,重大灾情、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理,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情况。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从制度上防范行业腐败。

(三)注重结合。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相结合,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开;政务公开要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通过实行财务公开,加强对资金运转情况的监控;政务公开要与投资体制改革相结合,实行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推动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务公开要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力度,规范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制度;政务公开要与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规范操作,逐步扩大招标投标的规模和范围;政务公开要与推行电子政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相结合,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

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形式,免费发放政府公报、政务信息专刊等政务资料,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务。要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探索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对重大决策和文件进行解读等形式,对行政决策予以公开,建立起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

(二)充分发挥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理顺行政服务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入驻部门窗口与所属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解决好入驻项目的授权问题,使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办事实体,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行政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公开、公正、高效。

(三)与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逐步通过电子网络实现统一的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使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互为依托,互相促进,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市里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度,提高政府的信用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取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政府对社会的有效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的落实。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府是政务公开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主抓的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抓、主动抓。各级政府办公室要抓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务公开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受理部门要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二是审核制度。通过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确保公开事项的真实有效;三是评议和反馈制度。各级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根据社会和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四是备案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按规定将政务公开事项向上一级及本级效能工作机构报备,并加强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五是试行政务公开质量评佑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并把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报告和通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要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要加强上级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反腐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办事公开制度“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反腐办)[2005]1号)要求,积极开展“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今年4月到5月,各地各部门要进行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梳理。6月到7月,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评议。8月到10月,要对“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重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深化拓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不断增强实效,不断提高质量。11月到12月,要对“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求实效”活动进行回顾总结,树立典型,交流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体系。市政务公开办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对市级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和评议,并将检查评议的情况进行通报。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以开展“阳光行政”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参与意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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