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濮政文〔2006〕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组织协调,切实提高税收占GDP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把经济发展成就转化为税收,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市政府决定建立濮阳市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导。通过搭建部门之间涉税信息交流平台,拓宽税源监控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我市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规范各类涉税信息传递、交换和管理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涉税信息传递渠道。

(二)联席会议每次会议确定的事项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会议召集人签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会议决议。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在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具体负责综合治税联系工作,以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和综合信息的交换、反馈等工作。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对外信息联络和交换。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定期与税务部门交换传递涉税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建委、市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扩充。常务副市长为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任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范修芳(常务副市长)

成员:张生魁(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伟(市国税局局长)

李守仁(市地税局局长)

卢志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明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遂显(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志红(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平(市建委副主任)

杜跃武(市交通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生魁(兼),副主任郭伟(兼)、李守仁(兼)。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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