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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4号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文号:公告2009年第24号 |
|---|---|
| 颁布日期:2009-05-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4号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标志、志愿者口号、组织者主要建筑名称以及官方活动名称附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zsgg/9公告24fj.doc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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