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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金英德、金正冒、崔珍梨作为嘉宾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167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金英德、金正冒、崔珍梨作为嘉宾到山东青岛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675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0]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大唐亚太国际演出交流有限公司与蓝海华谊兄弟国际文化传播江苏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韩国歌手金英德、金正冒、崔珍梨,于2010年8月28日作为嘉宾到山东青岛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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