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的若干意见

蚌发〔2012〕15号

(2012年5月25日)

为抢抓县域经济发展新机遇,努力实现三县腾飞,加快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步伐,现就促进县域经济实现新突破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皖北领先、省内进位”的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以新型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速度、做大总量、提升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在较短时期内实现大的发展,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三县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超过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的位次有明显前移。到2015年,力争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市的比重超过55%,工业化率达到50%以上,二产比重达到55%以上,怀远县居全省二类县前列,力争进入全省十强县行列;五河县、固镇县居全省三类县前列。

二、突破重点和主要任务

3.工业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突出工业强县战略,快速提升工业化水平。实施“126”计划(“1”是产值规模达1千亿以上,“2”是年产值10亿以上的企业达20户,“6”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600户),到2015年,怀远、五河、固镇三县力争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700亿元、500亿元、45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达到260户、180户、160户,其中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达到8户、7户、5户。依据产业政策,发挥县域优势,抢抓产业转移机遇,集中力量集聚更多工业发展资源。按照市县统筹的原则,支持相关工业项目落户三县,重点扶持各县发展1-2个优势产业。围绕形成产业特色,着力推进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建材等优势产业发展,有选择地培育发展电子信息、高端制造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大小齐抓,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重点骨干企业,扶持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支持有核心技术、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县域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强化工业发展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提质,省级经济开发区每年扩展建成区面积不低于3平方公里,到2015年,县域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1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怀远、五河、固镇三县县域开发区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600亿元、450亿元、400亿元。鼓励乡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和农民创业园,发展乡镇工业。

4.城镇化进程实现新突破。按照“城乡统筹、县当市建、镇村同建”原则,强化县城、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形成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围绕建设常住人口30万以上中等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拉开县城发展框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县城建设突破。到2015年,三县城镇化率达到45%,县城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25平方公里、20平方公里、20平方公里。对10个扩权强镇试点镇,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开发建设力度,努力打造若干人口规模5万以上、财政收入超亿元的中心镇,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辐射力。支持有条件的集镇打造融资平台,推进集镇建设。县城及重点镇根据自身优势,大力引进现代商业业态,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批发零售市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多样化需求。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高标准建设一批千户以上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环境整洁的新型农村社区。

5.现代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把现代农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积极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到2015年力争土地流转20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35%以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0%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3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创建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4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00个,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到50%以上;建设10万亩小麦良种、100万亩优质糯稻、50万亩优质花生、5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年出栏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10个,存栏4万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基地1个,年出栏百万只肉禽标准化养殖基地10个。大力开展农业招商,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大品牌,力争到2015年建设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支持龙头企业开设直销店和连锁店,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批发市场进行对接,拓展市场空间,到2015年建成5个交易额超15亿元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农业高精尖人才100名,每年对全市1000名基层农技人员普遍轮训一次,培育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

三、保障和扶持措施

6.提升县域经济开放水平。充分发挥区位和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势,强化优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大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规模,力争2015年县级招商规模全面迈上200亿元台阶。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合作发展,深化与铜陵市对接合作,促进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积极引进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入驻园区,给予5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一事一议”优惠政策。以产业集群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依托,加强县域特色出口基地建设。

7.支持县域工业升级发展。坚定不移地把工业经济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引进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扶持本土企业快速成长壮大,发展关联配套产业,形成市场优势,做强产业、做大集群,以工业的大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大跨越。加速开发区升级扩容。加强规划引导,实现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确保新增企业随时入驻。

8.充分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潜能,着力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社会风尚。全面落实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各类民间资本依法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领域。搭建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平台,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良好环境。

9.加快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全面加强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城乡道路交通、水利、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城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市县统筹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向县域延伸,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到2015年,县城至乡镇政府所在地县乡公路提升至二级以上技术等级,所有乡镇实现三级以上公路连接。

10.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制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细则,重点支持各县产业发展、自主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外向型经济发展、园区建设、城镇规划建设、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农业产业化、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推进、引进高层次人才等。

11.强化用地保障。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快完成全市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各县(区)乡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的相互衔接,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重点镇通过土地整治周转出的用地指标要安排一定比例留在本地使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安排年度计划指标时,优先保证县域重点加工型项目和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所需用地,优先考虑扩权强镇试点镇、中心镇建设用地需要,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设定抵押。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县域重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需征收土地的,给予优先保证。2014年12月31日前,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土地登记费。

12.改善金融服务。加快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三县增设分支机构或自助服务终端,加快推进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吸收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在县域全覆盖。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支持力度,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深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服务、技术和机制等创新,积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林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抵质押贷款,争取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试点,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广适合特色产业、特色农业的信贷产品;开展大宗农作物和重要畜禽产品保险试点,推动贷款保证保险、消费信贷保险和科技保险等加快发展。建立鼓励县域金融机构投入机制,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考核奖励政策,对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逐步建立县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积极探索适合市场需要和当地特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模式,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和商业化运作,鼓励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推动县域直接融资稳步开展,对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分市县两级予以补贴,推进县域优势企业、支柱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13.完善人才支撑。建立市县乡干部双向挂职任职制度,分批从市直部门选派副县级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三县县政府、乡镇、县直综合部门挂职,从三县选派一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正职到市直部门挂任副职;从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蚌埠经济开发区及驻蚌高校选派具有城乡规划建设、社会管理、企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园区发展、金融等专业知识的优秀年轻老师、中层干部到三县挂职。支持三县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放宽地域、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加大市、县党政机关从基层选调和招录公务员力度,完善公务员、中小学教师、医生、农技人员等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或挂职锻炼的办法,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后进薄弱村任职,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医生和优秀文化工作者到基层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强化人才培训,加强县域发展人才队伍、产业创新团队、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14.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和落实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政策,赋予试点镇更多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创新县级部门派出(驻)重点镇机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到城镇落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

15.强化对县域发展的组织协调。调整市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加强对县域经济新突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建立市级党政领导联系三县及重点镇工作制度。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县域经济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集中精力抓发展。市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对重点镇实行结对帮扶。市直各部门要把支持和服务发展县域经济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在规划布局、项目安排、民生建设等方面向县域倾斜,主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出谋献策、热情服务、排忧解难。

16.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选好配强县乡党政正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中熟悉经济工作的成员比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培训锻炼,着力提高县乡党政班子及成员在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统筹能力、协调能力和推进能力。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届期内要相对稳定,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乡镇党政正职岗位上连续任职8年以上,经考察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可享受副县级待遇。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17.加强县域经济新突破考核。建立县域经济新突破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园区发展、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引进、现代农业等指标。三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每月统计排序、季度现场观摩调研、年度考核总评,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根据省政府对县域经济发展考评结果,对考评位次前移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各县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督促检查,加强重点调度、严格考评,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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