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2013〕38号
颁布日期:2013-10-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驻阜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阜阳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驻阜有关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政务信息报送情况,主要包括报送信息内容的质量和数量;

(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采用及市领导批示情况;

(三)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省领导批示情况;

(四)政务信息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三、考评办法

政务信息考评按年度进行。考评采取量化积分办法,被考评单位的分数累计由采用加分、奖励加分、失误扣分、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4个部分组成。市政府办公室每个季度通过OA系统通报各单位得分情况,第四季度通报年终考评结果。

(一)采用加分

1.《阜阳政务信息》,每周2期,每条信息1分。主要刊发市政府领导活动,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效等。

2.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参阅》,不定期,每篇信息5分。主要刊发全市各地、各部门专题性、综合性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紧密联系实际、针对性强、对领导有启发作用。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室从各地、各单位报市政府信息中挑选、整理后上报。每条信息2分。

4.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由省政府办公厅从各市报送的信息中挑选、整理后上报。每条信息6分。

5.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每天1期,每条信息6分。

6.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参考》,不定期,信息内容和格式与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参阅》相同。每篇信息8分。

7.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每条信息8分。

(二)奖励加分

1.市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10分,省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2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加50分。

2.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约稿任务的单位,按约稿信息完成质量加5—10分。

(三)失误扣分

1.未完成约稿任务或信息内容有重大失误或严重失实,1次扣20分,并给予通报。

2.重大信息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现象,1次扣15分。

(四)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总分为100分,主要包括:

1.通过市政府办公室OA系统报送信息情况(30分)。

2.信息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员(30分)。

3.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信息工作情况(20分)。

4.召开政务信息工作会议,不定期对信息人员开展培训等情况(20分)。

四、考评原则

(一)累计加分原则。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可累计加分。

(二)评优资格量化原则。每年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1.各县、市、区及市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每年至少有4条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刊物采用,1篇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参阅》刊物采用,8条信息被《阜阳政务信息》刊物采用;

2.市直重点考评单位每年至少有6条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其他考评单位每年至少有4条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

凡未完成以上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

五、部门分组

1.重点考评单位(28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招商局。

2.其他考评单位(33个):市审计局、市招投标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市容局、市气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地震局、市体育局、市公路局、市残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市民委(宗教局)、市供销社、阜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监分局、市外事办、市菜篮子办、市人防办、市地方志办、市爱卫办、西湖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阜阳民航局、阜阳海关。

六、表彰奖励

根据全年采用得分情况,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信息员,由市政府办公室评选并发文表彰。

七、附则

1.本考评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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