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6-27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2〕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13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2〕5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具体量化进行考核。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落实。各督办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于今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
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主要工作分工方案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