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政办发(200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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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9)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省驻甘南)各有关单位:
《甘南州“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甘南州“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009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深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压减事故,保障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特大、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比2008年有所下降;确保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超层越界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
2.各县(市)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执法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定具体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和集中治理。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
煤矿:重点抓好防透水和超能力开采。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检查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生产,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大力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安全技术。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着力开展非煤矿山科技兴安,大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行业、建材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一步关闭和淘汰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严格审查安全条件,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涉危、涉爆、涉毒等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水平。建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
建筑施工:加强起重机械、模板坍塌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的专项整治。加大建筑施工场地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消防: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以确保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防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水利水电:认真落实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切实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大型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提高病险水库治理监控水平,认真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
农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农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农机监理水平,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电力:加强对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设施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水电、风电等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提高抵御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质检:继续深化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
其他行业及单位: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着力排查安全隐患、清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安全事故。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任期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安全生产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主体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及物质保障、教育培训及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各县(市)推进中小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队伍建设。
3.逐步推进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科技网络建设。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运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先进典型。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
4.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家庭活动。全州选择2-3个社区,开展城市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上旬前)。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召开各种会议动员发动,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9月)。各县(市)、各部门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切实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10月-11月30日)。各县(市)、各部门对本县(市)本行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州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接受省政府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1日-15日)。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州政府成立以雷和平副州长为组长、州政府秘书长赵宏才、州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州安监局局长唐义龙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州“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州、各部门也要切实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和州安监、交通、建设、水利、公安、质检、国土、电力、消防等部门要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活动经费,特别要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投入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市)、各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州“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州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州予以通报。
(四)建立激励机制。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县(市)、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各县(市)、各部门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