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0〕85号
颁布日期:2010-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驻酒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为重点,以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府各项工作的始终,形成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

政务公开,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主要途径,也是预防腐败、提高政府公信力、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觉悟和依法知晓政府事务积极性的不断提高,以及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对政府行为关注力度的逐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事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已经成为衡量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主要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确定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以及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处理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已经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此,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政府和单位形象、为领导干部负责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政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政务公开促进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经济发展方面的政务公开。按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两抓整推”工作思路,加大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打造“6+2”产业集群、发展“一特四化”现代农业、加快新能源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移民扶贫开发方面的公开力度,加大对项目建设、“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区域发展战略、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力度,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程序,努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受理质询、举报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和程序,主动公开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严防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

(三)为民办的实事必须做到无条件公开。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8件实事的落实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无条件公开落实实事任务的全过程,做到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实事的具体内容、面向全社会公告实施方案、及时公布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第一时间公示实施结果、认真答复人民群众的询问和质疑,保证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为民办的实事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情况,确保为民办的实事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三、以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积极推行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决策、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进行科学论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听证会,实行预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认真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决策失误给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带来损失、给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力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强化重大决策实施的公开力度,有效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机构改革,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权,尽快完成清权确权工作,依法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确保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和印刷工作,面向社会发放公布。清权确权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固定程序,逐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和运行过程动态公开。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依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裁量幅度分档设限,分层次细化标准,设定准确规范、科学合理的裁量依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裁量过程中因人为因素造成过高或过低的现象,克服交叉或重复罚没,积极创造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

(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依照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合并调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应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应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应精简的审批事项一律精简。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标准、时限和相应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大力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五)抓好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继续抓好项目的清理和进驻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所确定的新的职责职能,按照规范和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认真细致地清理,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及时调整和扩大进驻单位和项目;规范管理和运行工作,拓宽服务领域,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设施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申报、审批和办理工作,减少和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确保健康有序运行和发展。

(六)加强基层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县(市、区)要继续抓好乡镇、社区、村组的政务事务公开,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对于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公开,坚决杜绝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的现象。在征地、拆迁、补偿等群众比较关心敏感的问题上,不但要公平公正的公开公布,而且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家家户户知晓,以促进社会的稳定。通过加强代办点、代理室、服务站建设,方便农村群众和城市居民办事。市、县(市、区)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抓紧抓好,要把群众关注的住房保障、食品药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范围,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逐步实现公共事业单位标准化服务,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七)认真落实内部公开制度。在机关内部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把内部公开制度落到实处,防止权力滥用。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又要公开过程。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事务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八)扩大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去年,全市分层次、分行业建立了一批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通过建设示范点,有效推动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示范点建设经验,进一步扩大示范点建设范围。每个县(市、区)新增2个、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新增2个、市政府所属公共事业单位新增1个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所属公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6月20日将去年确定的示范点建设情况、以及今年新确定示范点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力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配套制度及规定,通过“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档案馆、图书馆、行业办事大厅等场所,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准确的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各级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查阅点主动公开,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公共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乡镇,要认真按照《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08〕39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补充完善“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内容的通知》(酒政办发〔2010〕59号)要求,尽快清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经审核后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到指定的网上和公共查阅点。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2号)和《酒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不断细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采取拆分答复的方式,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答复意见统一;对于研究课题类的申请要妥善处理,加强调研,认真研究,慎重稳妥处理,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能部分公开的部分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回复质量;研究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市上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加强内部监管和组织领导力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于每年3月1日前,逐级完成年度工作和统计报告,并按规定和格式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加强培训研究和组织领导,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从目录的清理、编制、审核、发布、更新到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是一项严谨而细致的系统性工作,各单位要在本地区、本行业组织全面系统的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的清理编制和发布,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规定。

(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目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多视野、广角度的调查研究,努力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及时报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时组织全市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交流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待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靠实落实部门,明确工作责任,防止政务公开工作“挂空挡”而引起一些负面影响,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作用,促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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