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3】3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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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中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高新区,兰州国投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经12月1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8日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166号)和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市建发〔2013〕503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兰州高原夏菜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功能定位
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融资的方式,在整合榆中定远现有蔬菜保鲜企业资源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优化环境,规划建设集集散销售、储藏保鲜、冷链物流、加工配送、连锁经营、产品展销、检疫检测、质量追溯、尾菜处理、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结算汇兑、成果展示、技术培训与科技研发为一体,前瞻性、成长性、拓展性相统一的,现代化、多功能、强辐射的,面向东亚、西亚的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
二、发展目标
从2014年开始,用2年时间建设六大交易区、十大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的大型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到2016年底力争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年交易量达到300万吨以上,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8万人以上,使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明显上升,实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把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打造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经济增长的“引爆点”。
三、项目内容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主要建设六大交易区,即:高原夏菜交易区、国际果蔬贸易区、农副产品交易区、粮油农贸交易区、花卉交易区、生活与服务区。其中高原夏菜交易区主要规划建设西部蔬菜物流集散销售中心、全省新优特农副产品产销中心、蔬菜精深加工及连锁配送中心、包装材料生产及采购中心、质量安全检疫监测中心、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中心、价格形成及信息发布中心、市场开拓与产业研发及电子结算汇兑中心、生活服务和物流调配中心和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等10大功能区设。
四、实施步骤
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占地面积2000亩,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项目建设启动阶段。主要任务:一是成立市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例会制度;二是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资金筹措和项目可研;三是完成土地丈量测绘和土地征收等相关工作;四是选择国内实力强和经验丰富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
第二阶段(2014年3月-2014年12月):项目一期投资建设阶段。计划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1000亩,主要完成高原夏菜交易区建设,重点建设西部蔬菜物流集散销售中心、全省新优特农副产品产销中心、蔬菜精深加工及连锁配送中心、包装材料生产及采购中心、质量安全检疫监测中心、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中心、价格形成及信息发布中心、市场开拓与产业研发及电子结算汇兑中心、生活服务和物流调配中心、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等10大功能区及部分基础设施并投入使用。
第三阶段(2015年1月-2015年12月):项目二期投资建设阶段。计划投资10亿元,占地面积1000亩,主要完成国际果蔬贸易区、城市生活资料交易区、粮油农贸交易区、花卉交易区、生活与服务区建设并投入运行。
五、运作模式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由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组建专门公司,采取国有控股、企业参股、吸收社会资本等方式投资建设。建设用地以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禁止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俞敬东同志任指挥,市商务局、榆中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及榆中县政府和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推进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段迎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指挥部实行例会制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分工。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榆中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兰州国投公司为建设主体,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兰州高新区全力配合。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备案),列入市列重大项目,做好跟踪服务;负责制定扶持政策,协调争取国家、省上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安排前期启动工作经费。
市国土局负责将项目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统筹安排;督促、协调、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督促、协调榆中县政府做好土地指标、土地报批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施工许可手续;督促指导项目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市农委负责高原夏菜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引导高原夏菜种植;负责争取国家、省上的资金支持。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督促相关单位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督促项目建设主体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规划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制定项目阶段性推进计划,建立指挥部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指挥部研究决定的各项工作;负责向省商务厅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的政策、资金支持。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衔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专项安排的用于全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80亿元授信额度,并协调各商业银行针对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项目的资金支持。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政策。
市工商局负责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新公司的注册。
榆中县政府负责,兰州高新区配合,做好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手续的办理;负责项目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政策及资金支持;负责区域高原夏菜产业培育,以市场为导向引导高原夏菜种植和发展,做大做强高原夏菜产业;做好与兰州高原蔬菜物流有限公司的衔接等工作。
兰州国投公司负责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建设专门公司的组建,衔接项目前期工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原则,提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和项目的规划、建设;拟定项目建设任务细化指标,落实项目建设各阶段任务。
(三)密切协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是省政府确定的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发挥全省通道和区位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优化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流程,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四)发挥政策资金叠加效应。按照使用主体不变、拨付渠道不变的原则,市财政、发改、商务、农委等部门和高新区、榆中县政府要整合市场建设的各类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和资金的叠加效应,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建设。
附件: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指挥部名单
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
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俞敬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段迎存市商务局局长
王林榆中县政府县长
成员:潘恩市发改委主任
张鹏举市财政局局长
杜正喜市规划局局长
丁祖全市国土局局长
冯乐贵市建设局局长
韦青祥市农委主任
刘永智市地税局局长
侯中甲市工商局局长
陈宇峰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林风兰州高新区纪工委书记
姜晓东榆中县委常委、副县长
魏肖克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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