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54号
颁布日期:2015-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陇南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陇南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62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15〕3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15〕30号)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建设政府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创新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不断加强我市市县政务服务工作,尽快建成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陇南政务服务网,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密切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理念,遵循“规范、廉洁、高效、便民”的宗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服务模式。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规范运行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推进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依托,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规范行政行为,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公共服务由分散向集中、被动向主动、单一向综合转变,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为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推动陇南经济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努力形成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投诉四大服务功能,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网络,覆盖全省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着力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要达到100%,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要达到100%;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98%以上;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形成科学适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为民便民、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务综合服务平台。

三、阶段任务

由于我市市、县区政务服务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发展现状不平衡,为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力争走在全省同行前列,要求必须明确阶段任务。

(一)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15年6月底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成县、礼县、文县、西和县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12月底前徽县、两当县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12月底前,市列9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包含2个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成县小川镇、宕昌县哈达铺镇在内)的武都区安化镇、文县碧口镇、宕昌县哈达铺镇、康县阳坝镇、西和县长道镇、礼县盐官镇、成县小川镇、徽县江洛镇、两当县站儿巷镇完成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016年3月底前宕昌县、康县完成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二)政务网络联通建设。2015年9月底前力争实现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对接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实现市、县及9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的数据对接互联互通;2016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实现与20%的乡镇数据对接互联互通,12月底与50%的乡镇数据对接互联互通;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省、市、县、乡政务服务网四级数据对接互联互通。2017年各县区要与20%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数据对接,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与40%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数据对接。2020年在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全面实现省、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五级联网。

四、重点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当前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全力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的规划要求、建筑外观、建筑布局与设施、工作设施、标识等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在建筑面积上,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在4000平方米以上,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借鉴外省、市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的规定要求,我市确定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乡便民服务中心应不少于150平方米。在建筑外观上,在办公楼正面显著位置悬挂单位标识牌,在主体建筑顶部或附属广场几何中心处升立国旗,在主体建筑正面位置悬挂国徽。市县两级分中心分别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责任单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武都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督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

(二)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除特殊情况不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各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受理。对进驻窗口事项要印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公开事项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并在网站、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查询机公开相应内容。中心设立银行收费窗口,对涉及事项收费的,窗口统一缴费,并直接进入非税帐户。严格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等办理程序,按时办结相关事项。正确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责任单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武都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督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三)着力构建管理规范化。在名称规范上,市县两级称为“×××(市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为××市县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称为”××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简称××县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称为“××县××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简称为××乡××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在人员配备上,要明确性质编制,保证工作人员,中央、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精干的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应为正科级,主任原则上不能兼任,人员编制应该不少于10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应由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主任,至少配1名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负责人应由支部书记或村(社区)主任担任。在运行管理上,要做到两集中两到位,确定窗口首席代表、首问责任人,落实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离岗告示制度,建立相应的考评奖惩制度,制定量化的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统一公示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武都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督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四)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要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服务模式,逐步推行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的服务模式。要选派业务精、素质高、服务优的人员进驻窗口工作,着装整齐,热情问答,态度和蔼,言行规范,积极推广使用普通话,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要加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管理,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采用评价器、网上电子评价、电子监察系统等数据结果,抓好服务质量检查考核,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不断提升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武都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督考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五)建设陇南政务服务网。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站群,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市县政务服务网站,形成统一门户。将“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收费项目清单”在网站群统一规范发布。要将市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单、办事结果统一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发布,实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互通;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配合省政府建设数据交换系统、全省统一的办证信息库及电子证照库,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试行推广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完善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功能和用户体验,制订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逐步实现政府性收入一站式缴纳。2015年12月底前,在市教育、公安、财政、人社等部门和部分县推进教育考试收费、交通违法罚款、出入境业务收费、人事考试收费、会计考试收费、城管执法罚款等项目接入试点;2016年12月底前,在各县区全面启动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事项接入工作。(责任单位: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武都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各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督考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建设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陇南市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查研究、分析评价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密切协调配合。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协作,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运行。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编办要结合机构改革,梳理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清理整顿进驻事项不完整、授权不充分等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激励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县区直机关目标管理,纳入责任目标内容,考核内容和标准由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统一制定。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和摇篮,充分调动进驻人员的积极性,进驻人员表现突出的,组织人事部门及派驻单位应优先提拔任用;进驻人员在派驻单位的目标考核奖励、福利待遇不变,在此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和补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和支持。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经费各县区也应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要按照市上确定的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参照《陇南市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表》制定各自工作任务表,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市、县区监察局、督考局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单位的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件进行查处问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县区政府做出说明,并进行通报,限期进行整改。

附件:陇南市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表

http://www.longnan.gov.c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34725&ClassI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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