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揭府办〔2014〕63号
颁布日期:2014-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2014〕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定雄(副市长)

副组长:袁泽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友好(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员:胡壮国(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方义生(市发展改革局调研员)

刘小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高晓娟(市司法局副局长)

谢真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郑岳奎(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文立刚(市水务局副局长)

林映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海明(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黄伟彬(市安监局副局长)

曾英杰(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卢报昌(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楚平(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亮标(揭阳供电局副局长)

林吴利(榕城区副区长)

刘玉荣(普宁市副市长)

谢汉胡(揭东区副区长)

林金晓(揭西县副县长)

陈局(惠来县委常委)

黄建声(蓝城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海辉(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邓列奖(普侨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汉通(大南山侨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壮潮(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日常工作,傅友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768740)。专项行动结束后,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随之撤销。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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