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2〕83号
颁布日期:2012-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2〕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西南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黔西南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4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黔府办发14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三坚持、三强化”(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落实责任、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应急处置、强化基础建设)落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良好,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汤向前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左应江、州安监局局长罗大才、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锦福、州交通运输局常务副局长褚万霖、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孙礼平任副组长,州安监局、州监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局、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文广局、州卫生局、州林业局、州国资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旅游局、州商务粮食局、州能源局、州气象局、州总工会、兴义供电局、兴义机场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邀请州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国办发14号文件、黔府办发14号文件针对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的成效、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了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办发14号文件、黔府办发14号文件的重要意义,结合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带头实施,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建立贯彻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要把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作为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需争取上级部门帮助支持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州安委会将把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三)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我州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为7个方面共184项(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抓好统筹协调,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及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14号文件、黔府办发14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具体化、明细化。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2012年7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送州安委会办公室。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下级政府和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州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建立“安全生产年”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会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完不成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进行行政问责。

(五)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强化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齐心协力,集中精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及时反馈,总结提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上季度“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州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州人民政府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1.黔西南州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工作内容分解表

2.黔西南州坚持预防为主工作内容分解表

3.黔西南州坚持落实责任工作内容分解表

4.黔西南州坚持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分解表

5.黔西南州强化科技支撑工作内容分解表

6.黔西南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分解表

7.黔西南州强化基础建设工作内容分解表

附件1:

黔西南州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认识。

州安委会办公室

州委宣传部

各县、市,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广泛深入持久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建设“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州安委会办公室

州委宣传部

各县、市,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

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作用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贵州省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围绕国发23号、40号、2号和黔府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宣传教育。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市、州政府,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厅、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文广局

开展好走进生产一线关注安全生产、青年安全示范岗、温馨安全家庭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安全文化进入社会各行业领域。

州安委会办公室

州委宣传部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州安委会办公室

州委宣传部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

州教育局

州安全监管局

各县、市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加强组织引导,运用市场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认真抓好安全文化五个一批工程建设,创作一批安全文化产品、创新一批安全文化模式、打造一批安全文化载体、建设一批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成一批安全文化社区和园区。每个县(市、区)分别完成1个煤矿、1个企业、1个社区、1个乡镇、1个校园等的安全文化示范点建设。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附件2:

黔西南州坚持预防为主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建立信息系统、制定隐患标准、明确职责、挂牌督办、督促推进。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坚持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狠抓省两年“摘帽”实施方案的落实,确保今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6人以内。

1.严格安全准入,按照规定,不再核准报批新建规模30万t/a以下的矿井、45万t/a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按照瓦斯治理“三零”目标要求,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在突出矿井推行开采解放层,强化瓦斯防治现场管理。

3.在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管网计量装置,并实现与监测监控系统在线联网监控。

4.完成省下达我省的瓦斯抽采量3000万m3。

5.认真落实瓦斯抽采补贴政策,认真落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等扶持政策。

6.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严肃查处瓦斯和粉尘超限等违规违章现象。

7.认真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瓦斯等级鉴定,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监察。

8.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9.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部门牵头、地方为主、专家参与、执法跟进”的隐患排查治理。

10.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监测监控、紧急避险系统要100%落实到位。

11.加强水害防治,推广千米雷达水文地质勘探等适用技术。

12.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

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

州能源局

州安全监管局

各产煤县、市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厅、州国资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工商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3

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认真落实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把工作思路转变到“预防为主”上来,力争控制在88人以内,其中生产经营性死亡人数控制在27人以内。

1.根据我州地理、气象特点,加强公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2.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

3.全面清理公路红线范围内广告牌。

4.深入排查治理县、乡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行为。

5.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6.严格执行客运规定和标准,加强公路运输特别是客运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完善州、县二级动态监管平台。大力推进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大对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的监督检查。

7.年底前完成州县两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多发点安全隐患治理138处。

8.实施客车质检和客车驾驶员复训考核计划,加强客货运驾驶人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以及审验工作,提高驾驶员特别是客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驾驶员的素质。

9.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年活动,全面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

10、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发挥乡镇派出所、安监站、农机服务中心和交通安全专职协管员作用,对摩托车、低速货车、乡镇自用船等实行登记造册管理,重点打击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等行为。

11.强化校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安全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违法行为,严格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车辆资质许可,严厉打击利用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运输危险品行为和危险品运输车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等行为。

12.贯彻落实《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督促渡口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渡口改造。

13.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

州公安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安全监管局

各县、市政府,州财政局、州交警支队,兴义公路局、州高管处、州道路运输局、兴义供电局、州地方海事局

4

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

1.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管理,建立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对达不到规模与服务年限的不予办理许可。

2.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

3.落实好《贵州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严格现场安全管理。

4.大力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实现非煤矿山的规模化、正规化、机械化、标准化。

5.以治理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为重点,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坍塌等事故。

6.关闭取缔无证开采、严重超层越界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停用的尾矿库。全年关闭非煤矿山38处。

7.积极推广运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等先进适用技术。

8.用好国家尾矿库隐患治理专项资金,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鼓励企业将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加大对危库、险库、病库隐患的治理力度,严防溃坝事故发生。

州安全监管局

州国土资源局、州国资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等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

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加强对重点危险化学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推进技术进步,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

3.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4.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实施。

5.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整治,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

6.在中心城市推广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

7.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加强和规范城镇地面开挖作业管理。

8.推进油(气)站的更新改造,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材料等新技术和新装备。

9.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建立健全危险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机制。

10.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场。

州安全监管局

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6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推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参与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2.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和农村100户以上村寨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年活动,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3.以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为试点,逐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每个民族文化旅游村寨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达到1队2池2泵要求。

4.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积极推动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5.推进消防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

州公安厅消防支队

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7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

1.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2.完善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

3.督促外省入黔从事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备案率90%以上。

4.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水利、电力、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防治建筑施工坍塌事故。

5.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领域“三同时”制度。

6.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督查,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黑工地”。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的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兴义供电局

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8

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1.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

2.合理规划渔业作业区,严禁没有灯光设备的渔船在夜间下水作业,严防碰撞事故发生。

3.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力争1个县(市、区)达到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平安农机”示范窗口单位标准,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规范渔业船舶修造企业的渔船修造行为,加大对低质量船舶整治力度。

5.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年度检验管理。

6.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的渔业船舶作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州农委

州畜牧水产局

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9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交通、水力、电力等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重点工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

2.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绩效评价、安全技术支撑等体系建设。

3.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排除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少于400家(次),设备1000台;严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制度。

州质监局

州安全监管局等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10

深入开展电力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电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建立和完善贵州电力施工安全指标管理体系和电力施工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3.加强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大坝中心做好大坝注册、定检和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水平评价及专项检查。

4.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推进电力监管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修订贵州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发供电预案。组织、协调县级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各进行应急演练,规范电网、发电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5.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厂垮坝事故。

6.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

州工信委

州水务局

兴义供电局

州安全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局

11

深入开展民爆物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列》的宣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涉爆单位负责人培训班。

2.适时开展涉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收缴非法流散社会的民爆物品。

3.加快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管理力水平。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

州工信委、州安全监管局

12

加强冶金、铁路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项目安全三同时备案核查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附件3:

黔西南州坚持落实责任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0〕104号)职责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2.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

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4.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6.继续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7.完善生产班组安全员制度,安全员配备率100%。

8.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和实行安全生产薪酬挂钩制度。国有企业100%实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督促、鼓励民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度。

9.鼓励、支持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0.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级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2

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1.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县、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把安全生产继续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布局,明确奋斗目标、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推动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进展。

3.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县、乡级责任人全年应分别完成至少9次、12次责任联系单位安全监督与指导工作。

4.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每季度至少完成1份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报告;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和重大问题。

5.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在黔、省属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认真执行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作用。

县、市政府

县、乡人民政府

3

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加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

3.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瓦斯防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认真执行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办法,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作用。

5.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

1.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制度,加强指标实施和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分县(市、区)、分行业逐级分解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签订率100%,并督促抓好落实。

2.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

3.严格执行州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的办法。

4.严格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实施问责谈话。

5.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6.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根据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市政府,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附件4:

黔西南州坚持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协助省做好《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

2.协助做好《贵州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

3.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州安全监管局州政府法制办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保险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

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探索建立打击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四个一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建立全州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4.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三超”、“三违”、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严厉打击农用机械非法运输载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6.深入开展整治“黑工地”、“黑建筑”等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7.严厉打击非法用工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

州安委会办公室

地方各级政府

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安全监管、州工信委、州质监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分工负责,统筹配合做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

切实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2.积极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抓紧建立专业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完成省级监管部门装备配备。

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规章制度,规范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4.开展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防评价报告审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以及煤矿职业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推进煤矿职业危害危险因素分析实验室和煤矿粉尘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5.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强化职业病源头控制。

6.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严防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7.探索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控、实时监控。

8.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鉴定和治疗,切实做好相应的社会保障,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的监管。

州安全监管局

州卫生局,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附件5:

黔西南州强化科技支撑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加快实施安全科技重点工程

1.全面实施好国家和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及专项、行业规划,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确保十项重点任务和七大重点工程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

州安全监管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工信委

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科技局

2

加大安全科技政策支持力度

1.组织引导企业以科技项目为平台,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科技攻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

2.认真落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税收优惠等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足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并规范使用。

3.认真落实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优惠政策,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州安全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委

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科技局

3

继续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1.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力度,重点推广煤矿瓦斯高效抽放和防突技术与装备、煤矿安全综合监测监控和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非煤井工矿山机械通风技术和露天开采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高安全性烟花爆竹药剂与生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生产过程高可靠性安全管理体系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2.做好“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千项”新型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州安全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质监局、州交通运输局

州安委会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4

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1.做好201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申报、审核工作。

2.落实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机制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

3.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推动和引导地方、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4.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认真执行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建立“安保”互助机制。

州安全监管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州工信委

附件6:

黔西南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

1.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州、县二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或管理中心,切实做到人员、装备和经费落实。

2.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3.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4.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5.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规定》(黔府发〔2010〕13号),及时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6.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州安委会办公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全监管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2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

基地建设

1.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全州矿山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矿山透水事故排水基地、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救助一体化等示范项目建设。

2.完善州应急通讯保障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州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3.在无专职救护队的煤矿全面建设兼职救护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4.加快危险化学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及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5.加快州矿山救护大队建设,尽快将全州矿山救援力量整合到州矿山救护大队,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的全州应急救援体系。

6.依托州内二级甲等医院,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

7.加快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矿山救援技术竞赛。

州安委会办公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全监管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3

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1.健全完善我州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加强企业、行业、政府各类预案的衔接和动态修订完善。

2.落实州、县二级安全生产预案评审、报备制度。

3.汛期前,所有煤矿和非煤井工矿山要组织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活动,其他高危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相互衔接性,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4.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等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州安委会办公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全监管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4

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1.全面落实《贵州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积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

2.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隐患而导致重大灾难事故。

州安委会办公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州公安、州交通运输局、州安全监管局等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附件7:

黔西南州强化基础建设工作内容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

1.继续实施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在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危害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快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今年,全州所有生产煤矿要全部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各县市至少有1家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要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烟花爆竹企业要基本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

2.在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分别创建“六大系统”建设示范矿井、标准化建设示范矿井等先进典型,加大扶持、指导和服务力度,发挥示范作用。

3.对企业要分类管理。对一级企业要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促进企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4.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机构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州安全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

州能源局、州工信委、州财政局

2

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制度,搞好换届改选后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安全培训调训工作。

2.坚持“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全年培训复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2000人、特种作业人员1000人。严肃查处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上岗、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下井进厂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办好安全工程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中小学安全基础教育示范基地。在六盘水和毕节启动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州安委会办公室

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3

大力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1.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方式,务求实效;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2.突出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在“严”和“实”上狠下功夫,按照“六实”工作要求,以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树立“三个理念”(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提高“三个能力”(即监管、事故处置、宣传教育的能力);守住“一条底线”(即坚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加强基层政府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分类办好和选送人员参加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新技术标准和现场检查执法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监管监察业务研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4.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将创建活动主题化、载体化、项目化,不断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5、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广大安全监管人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勤奋敬业、真抓实干。

6.加大对县、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的协调指导,重视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好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度对我州5个县级安监部门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中介机构监管、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廉政建设等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不正之风。

州安全监管局

各级安全监管系统,各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