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建设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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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坚定不移突破项目建设,促进全市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实施,强力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现就抓好2014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项目是投资的直接载体,项目建设和投资的好坏关系到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后劲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机制、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协调机制。每个重大项目都要组建一套独立的工作班子,由责任领导、协助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合单位等组成,做到项目责任落实不“挂空”。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工程“四制”管理。
二、强化集中开工项目协调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项目建设“三基本”,按照审批核准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向外招商一批的要求,确保在项目谋划质量水平上、项目引进建设上、项目推进长效机制上实现三个大突破,着力打造“遵义速度”。一是要围绕项目强服务,在项目管理、跟踪服务上狠下功夫,大力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为项目实施提供优质报务;二是要围绕项目抓协调,在项目落地、施工保障、协调配合上狠下功夫,千方百计提高项目开工率,坚决做到开工不停工,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围绕项目抓督促,帮助指导建设单位结合建设计划,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期下,力争缩短工期,提前建成投用。市政府督查室、市重大项目办要加强督促检查,一月一通报,对项目推进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问责。各县(市、区)务必于每月按旬向市发改委上报集中开工项目推进情况。(市发改委联系人:刘晔;联系电话:3119130;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做好新入库项目的统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新入库项目统计工作,帮助项目责任单位完成申请入库的证明材料,包括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同)、规划许可手续、环评文件等,确保符合入统标准和要求,做到应统尽统。市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完善项目新入库手续。
2014年8月14日
【附件】:遵义市2014年第三季度集中开工项目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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