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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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遵义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密切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组长:李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雷鹏远市卫生局副局长
邹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副局长
牟明学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泽润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周洪玲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屠松宝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徐德声市工业能源委副主任
李晓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斌市编委办副主任
王永群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蒲文福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刘昌林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石重友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正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金亮市水利局副局长
向路前贵州煤监局遵义分局副局长
禹晓波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熊猛市安监局副局长
骆亚市煤矿安全局局长
施聃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程进团市委副书记
王玉琴市妇联副主席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安委办(市安监局),负责职业卫生信息收集、联席会议例会的组织及日常联络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具体联络人员。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
(二)定期研讨、分析、通报全市职业卫生安全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有关对策和措施。
(三)形成联合协作机制,协调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管联合执法活动。
(五)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件联合督查机制,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联席会议工作程序
(一)每年召开两次联席工作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市职业卫生形势,提出工作思路、建议和意见,研究加强与改进联席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二)联席会议参会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参会。
(三)每次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有关领导,印发有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或牵头单位提交会议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信息、工作动态和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处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市安监局、贵州煤监局遵义分局应将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审查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应将职业病诊断、鉴定及职业病发病率及年度职业病统计报表等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其他各成员单位应及时通报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由市安监局、卫生局、人社局、总工会牵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宣传,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煤监)、卫生、人社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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