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2〕102号
颁布日期:2012-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政办〔2012〕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长马林青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于7月5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分三次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

附件:2012年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情况表.xls

http://www.anyang.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2b8fc534012b9a7c13571cbd/20120808162188002.html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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