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一批随州市旅游强镇并开展第二批旅游强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一批随州市旅游强镇并开展第二批旅游强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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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一批随州市旅游强镇并开展第二批旅游强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旅游名镇和随州旅游强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发〔2008〕64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地方创建、部门指导、综合评定”的原则,经市政府旅游强镇评定工作小组验收评审,市政府决定命名洛阳镇、洪山镇、淮河镇为首批“随州市旅游强镇”,给予每个旅游强镇1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将其列为“湖北旅游名镇”优先推荐单位。
同时,根据验收评审结果,市政府将厉山镇、长岭镇、武胜关镇纳入随州市第二批旅游强镇创建名单。以上三镇要对照评定标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创建力度,争取早日跻身“随州市旅游强镇”行列。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继续牢固树立“大旅游”意识,把旅游强镇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精密培育,扎实创建,确保景观资源、旅游基础设施、旅游经济效益、旅游服务、资源保护、人居环境和综合管理得到提升,实现旅游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互促互动。要科学编制旅游总体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创建工作。外事侨务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办,做好创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按照《随州市旅游强镇创建评定暂行标准》,突出生态、文化和民俗特色,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打造旅游精品名牌,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功能和旅游综合管理水平,力争建成一批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旅游强镇。
附件:1.首批随州市旅游强镇名单
2.第二批创建旅游强镇名单
2013年1月11日
附件1:
首批随州市旅游强镇名单
曾都区洛阳镇
随县洪山镇
随县淮河镇
附件2:
第二批创建旅游强镇名单
随县厉山镇
广水市长岭镇
广水市武胜关镇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