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9-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鱼县、赤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2009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我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鄂政发[2009]11号和省血防办[2009]2号文件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血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血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以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为手段,以省部联动为契机,以血防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确保2009年血防工作各项防治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以村为单位,居民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降至3%以下。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急性感染,不发生突发疫情。晚血病人治疗率达到100%,新发晚血病人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实施有螺洲滩禁牧及配套措施,建设一批安全牧场,淘汰当年查出的全部病牛,实行以机代牛,建设一批“无牛村”。加大粪便无害化处理力度,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厕所8004座、建设8000户农村家用沼气。

(二)易感地带钉螺面积和密度明显下降。通过实施药物灭螺和水利、林业、农业、土地整理、交通等综合治理措施,易感地带钉螺面积明显下降,阳性钉螺密度下降30%以上。

(三)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疫区“一建三改”、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安全饮水、通村公路、高产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建设,努力改善疫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2个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为重点,加大项目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

(二)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疫情流行现状,采取不同的防治策略和措施,以获取最佳的防治效果。

(三)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加大淘汰病牛、以机代牛、洲滩禁牧、管粪改厕、人畜查治和扩大化疗等传染源控制措施的实施力度。

(四)坚持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以人畜感染率超过1%的村以及阳性钉螺分布地带为重点,以区域为单元,连片整体推进,综合治理。

(五)坚持以流域为主线进行治理。根据“按水系、分片块,先上游、后下游”的原则,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结合水利项目进行综合治理,改造钉螺孳生环境。

四、防治任务

(一)卫生血防:全市人群查病84613人次,人群治疗及扩大化疗32932人次,晚血救治214人次,建三格式厕所8004座。调查钉螺面积5975万㎡,药物灭螺面积2438万㎡,流动宣传栏400个,健教材料11100本,电视公益广告36次,墙体标语宣传220条。

(二)农业血防:①家畜血防:家畜查病15440头,治疗及扩大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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