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松政办发〔20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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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制定的《2010年“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0年“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办好“政行风热线”即《零距离热线》节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热线的部门单位
(一)2010年民主评议政行风的政府部门、行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松原分公司、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社会保险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市供销社、市经合局、市邮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松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松原分行、中国银行松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松原分行、吉林银行松原分行、市农村信用联合社、财产保险公司松原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松原分公司、松原供电公司、吉林移动松原分公司、中国联通松原分公司、中国电信松原分公司、松原火车站。
(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运输管理处、市公汽公司、市客管处、市客运总站、市供热公司、市自来水公司。
(三)各县(区)政府。
各部门上线时间详见《2010年市直各部门上政行风热线时间安排表》。
二、“政行风热线”播出方式和时间
(一)电台直播。6月30日之前为周五上午8∶00时—8∶40时,7月1日开始,周四、周五上午8∶00时—8∶40时在松原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直播。节目设两部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节目直播期间,上线部门相关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二)电视台播出。在松原电视台《百姓零距离》节目中,有选择地播出“政行风热线”节目和部门解决群众提出问题的办理过程及结果。
(三)主题现场直播。针对不同时期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年到每个县(区)各做一次主题直播活动。安排1—2次由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主题现场直播”活动。
三、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市电台“政行风热线”节目组对部门上线时间做出安排,经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后,以文件或会议形式通知上线部门。节目播出一周前,电台节目组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做出预告,并与上线部门联系,研究上线事宜。将事先征集到的问题向上线部门反馈,使上线部门早准备、早解决。对“政行风热线”节目组织策划和主持直播,对上线部门参加人员、群众打进直播间电话提出的问题、部门解答情况进行登记,对需节目后办理的问题,要跟踪报道、督办,直到问题解决,并在节目中向群众反馈。将上线部门参加人员情况、解答、办理群众问题的情况、监督员打分和点评员点评情况进行登记,作为“政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政行风加减分的依据。
(二)上线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除因省、市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经市纪委领导同意外,“一把手”都要亲自带队上线。“一把手”经批准不上线的,要由部门其他行政领导带队上线。要确定一名领导和具体科室及人员负责热线工作,与热线栏目组保持联系;协调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组织本系统和县(区)所属部门参加热线互动。二级单位上线时,部门负责热线工作的领导要做好组织、协调。要严格遵守上线时间、纪律等相关要求,确保节目正常播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答和办理,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需下线后办理的,要承诺办结时限,在限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材料报热线节目组。无法解决的,需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
(三)到各县(区)就一个方面问题做热线节目时,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四)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政行风热线”工作的组织协调,对热线上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对各部门上热线工作进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印发“政行风热线”简报,通报热线情况,简报发给上线各部门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供参阅。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行风热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行风热线”各项制度,严肃热线工作纪律。
(一)上线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制度。“一把手”要亲自带队上线与听众沟通,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加强对热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群众在热线中提出的问题,确定专人在时限内办结并反馈结果。
(二)收听互动制度。部门上线时,要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收听,对群众提出的属县(区)部门的问题,通过三方通话方式进行沟通,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需事后办理的要确定专人抓落实。
(三)承诺反馈制度。上线部门要对解决问题的时限做出承诺,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记者采访时发现的政行风方面的问题,当场能解答的要当场解答,当场不能解答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四)跟踪回访制度。上线部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办结后,要以书面材料将办结情况报热线节目组,节目组对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核实确认上线部门的办理结果,了解群众是否满意,做好回访记录,以书面材料定期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纠风办要对部门领导上线情况,上线部门参加人员情况,遵守热线工作要求情况,群众提出问题情况,上线部门解答情况,监督员打分和点评员点评情况,部门对问题办理情况,电话回访情况、群众满意情况以简报形式定期通报,并报有关部门。
(六)工作考核制度。市政府纠风办对各部门上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⑴明确负责热线工作的领导和人员5分,没有分管领导和人员不得分;⑵做好与节目组人员对接、接受记者采访10分,记者做采访时,无正常理由不接受记者采访不得分;⑶部门领导上线25分(其中“一把手”不上线未经纪委领导同意的扣25分;“一把手”经批准不上线,其他行政领导没上线的扣25分);⑷遵守上线要求和时间5分,不按时参加不得分;⑸监督员打分最高为5分;⑹点评员点评最高为5分;⑺认真按时办结群众提出的问题,群众满意25分(其中能解决的问题未解决不得分;问题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但群众不满意,栏目组及监督员也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得10分。);⑻实行收听互动,组织本系统收听,进行电话交流10分,电话不通的不得分;⑼问题办结后及时以书面材料报节目组10分,不按时报书面材料不得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将热线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之中。“政行风热线”考核总分在民主评议政行风结果中占10分,即“政行风热线”考核得100分,在民主评议政行风结果中计10分,“政行风热线”少的分数,按百分之十比例,在政行风评议结果中扣分。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