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2010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2010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萍府办字〔2010〕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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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萍乡市参加2010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0〕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参加2010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次招商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萍乡市参加2010年江西(香港)
招商活动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大开放主战略,扩大江西影响,增强外商投资信心,充分抓住全球经济回暖向好、国际产业加速转移的重要机遇,加强宣传与推介,推动一批重大签约和在谈项目进展,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省政府拟定于今年5月24日-28日举办“2010年江西(香港)招商活动周”。为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市政府将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周敏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强、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姚虎
成员: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
(二)筹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5月24日-28日(周一至周五)
地点:香港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省主要活动安排
1.拜访香港重要机构和客商(时间、地点待定);
2.香港活动周开幕式(含签约仪式);
时间:26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地点:香港国际会展中心
3.台商欢迎午宴;
时间:26日(星期三)中午12:30–14:00
地点:待定
4.招商、经贸活动;
5.开展7场招商引资、经贸活动(26日至28日);
6.第五届中部博览会新闻发布会。
时间:26日(星期三)下午16:20—17:20
地点:香港国际会展中心
(二)市活动安排
1.市领导走访会见客商;
2.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各举办一场小型项目推介、洽谈会(26日至28日)。
四、参会人员
1.拟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出席;
2.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及相关招商人员,签约项目单位负责人;
3.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人员参会,有任务的单位派员参加。
五、主要工作要求
1.项目工作
招商推介项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要认真研究,提出4个以上的重点推介项目,会前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组织精干人员进行前期洽谈,要充分发挥驻外小分队的网点作用,捕捉各种招商信息,切实为参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签约项目范围不局限港澳地区,只要是外资项目均可签约。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至少要有2个以上外资项目参加签约,要注重项目质量和成果的实效性,会后将重点加强对签约项目履约率的考核。
2.客商邀请
要充分和广泛地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参会,加强与香港各商(协)会的联系,特别是加强与今年以来到我市考察的香港客商联系,并委托递送招商资料、推介项目和邀请客户。邀请客商的范围以港澳台和东南亚为主,也可以是其他境外客商。以上的客商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应各邀请10名以上,参加省开幕式和市里的推介会,市直相关部门至少各邀请2名客商参加。
3.落实市领导出面拜访的主要客商,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各落实3名。
六、有关工作进度
1.推介项目在4月10日之前由市商务局编印成册。签约项目在4月15日之前要全部确定,报市商务局汇总。
2.客商邀请在4月15日前确定,并报市商务局汇总。
3.需请省、市领导出面拜访的客商于4月10日前将客商的详细背景资料报市商务局。
4.赴港人员名单在4月15日前确定并报市领导审定。
5.在港住宿和推介会场地于5月10日前确定,由市商务局负责联系落实。
七、其他
1.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把这次活动作为我市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筹备、严密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2.项目洽谈和客商邀请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先期派出招商小分队赴外商集中的地区加紧工作,尽早落实。
3.参会人员要精干、高效,与项目洽谈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会。
4.市筹备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调度会,对项目准备、客户邀请、活动组织、项目前期洽谈、拟签约项目情况和其他相关工作进行调度。
5.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总联络人:文福萍李慧华
电话:0799-6333155传真:0799-63332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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