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的通知

饶府厅字〔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审改办字〔20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和组成人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3号)精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省监察局调整为省编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由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为确保各项工作上下一致、衔接有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市监察局调整为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由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负责。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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