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与基地建设,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供应和蔬菜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赣府发〔201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促进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努力,即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29万亩,蔬菜总产量提高到48万吨;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发展到5万亩,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标准钢架蔬菜生产大棚发展到1.5万个,平均每年新增3000个;常年地产蔬菜平均自给率提高到100%;建设省级以上蔬菜标准园10个,市级蔬菜标准园10个;全市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育苗。
二、工作内容
1.优化区域布局。遵循“交通便利、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保障市民蔬菜稳定供应,重点抓好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季节性商品蔬菜基地和特色蔬菜基地建设,优先发展常年性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最大限度满足本地市民的消费需求。一是抓好以罗坊、水北、界水、水西、河下、仰天岗、观巢等乡(镇、办事处)为主的近城郊常规精细蔬菜的发展,为市民日常消费需求提供保障性蔬菜产品。二是抓好以罗坊湖藕,姚圩、新溪、分宜田(塘)藕等具地方特色的水生蔬菜,努力扩大影响、做精品牌。三是抓好以鹄山大蒜、人和生姜、洋江萝卜、罗坊蒿菜等传统蔬菜产业,做强做大规模,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基石。四是抓好以界水联盟为基础的有机蔬菜生产,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我市蔬菜产品进入高端消费群体打下扎实的基础。五是抓好小山笋、麻绿笋、山野菜等各地名优绿色蔬菜生产,满足市内外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
2.扩大蔬菜基地面积和规模。按照城市消费人口和产业发展要求,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发展蔬菜生产,扩大基地规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蔬菜基地,重点加强新菜地土壤改良、排水灌溉工程建设、设施栽培、科技推广等,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力争把我市打造成赣西区域的重要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3.大力推进设施蔬菜生产。大力发展以标准钢架大棚为主体的设施蔬菜生产,加强节水灌溉、遮阳网、防虫网、地膜覆盖、病虫综合防治设备等配套生产设施建设。将钢架大棚等主要设施产品纳入农机购机补贴的范围,简化补贴手续,扩大补贴对象,进一步提升蔬菜设施栽培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4.突出蔬菜标准园建设。按照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围绕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五化”建设标准,重点推广集中育苗和育苗嫁接、太阳能灭虫、生物防虫、膜下滴灌等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引导菜农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沼液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无公害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积极推广菜田土壤改良维护技术,提高菜田的有机质含量,努力打造一批国家、省级、市级蔬菜标准园。“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创建10个露地蔬菜千亩成片、设施蔬菜200亩连片的省级以上蔬菜标准园,创建10个露地蔬菜500亩成片、设施蔬菜100亩连片的市级蔬菜标准园,全面带动蔬菜基地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5.健全加工贮藏体系。加快发展蔬菜加工业,鼓励各地通过招商引资、改组改造、联营联合等形式,培育和壮大贮藏保鲜、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加工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到2012年,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以上蔬菜产业化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贮藏设施,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增强城市蔬菜应急保供能力。鼓励和支持蔬菜生产流通企业、蔬菜生产合作社和农民自建蔬菜贮藏设施。扶持加工企业改造和更新设备,建立蔬菜气调保鲜库,发展冷藏运输机械,完善蔬菜产、贮、销冷藏链,提高淡季蔬菜总体供应水平。到2012年,在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建设2-3个1000平方米的保鲜气调库或冷库。
6.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改造和建设蔬菜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星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电子结算和电子交易等)、农产品预冷保鲜设施、加工与配送中心、标准化的包装与储运等物流装备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分期分批对市城区、县城区、乡镇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和城市社区蔬菜零售网点建设,逐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二是加快蔬菜物流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专业合作组织运作等方式,大力扶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项目。支持有条件的蔬菜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企业开展“农超对接”,组织引导大型零售企业、学校、酒店、厂矿等用菜大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蔬菜交易成本,提高菜农收入。开通蔬菜运输“绿色通道”,对于出入我市的蔬菜运输车辆全部免征道路通行费,减少运输成本,保证蔬菜运输畅通。三是培育蔬菜生产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组织、培育、支持和发展各类蔬菜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提高蔬菜产业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升产业集中度。四是全力打造蔬菜品牌。通过展览展销及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我市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提高知名度。鼓励扶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申报使用地理标志,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品牌,争创省名牌产品、国家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五是加大蔬菜产品检测监管力度。加强蔬菜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设以市级、县(区)级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体,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检测站、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测室为依托的蔬菜质量安全层级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和自检相结合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全部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主要蔬菜品种产地自检率达到100%,市区农贸市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强化市场监测。一是建立蔬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定期收集主要蔬菜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二是加强蔬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力度,及时全面掌握市场运行情况,要按规定启动蔬菜产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对市区蔬菜产品价格与动态实行日监测、周分析报告制度,要特别重视对群众关注的时令蔬菜的监测,掌握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做好蔬菜产品调剂和市场调控工作。三是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价格产生波动时,及时启动部门会商机制和应对措施,有效调控市场,确保蔬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各地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建立蔬菜应急储备专项资金,落实蔬菜基地,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要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财政、发改、物价、商务、农办、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环保、质监、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蔬菜管理办公室承担。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每年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300万元、从“一村一品”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从农业切块经费中安排50万元用于蔬菜发展,重点支持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培训、新品种引进、产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蔬菜流通加工体系建设等。资金扶持办法由市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县(区)也要加大蔬菜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确保资金充足。
3.加大项目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市发改、财政、农业、水务、商务、农业综合开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项目,围绕蔬菜基地园区建设、蔬菜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项目,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综合效益。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渠道多元化的产业投入机制,鼓励市内外工商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制等多种方式,参与蔬菜基地建设,要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吸引客商兴建集中连片高标准的蔬菜基地。
4.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大支农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特别是要在种菜大户小额信贷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信贷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各类投资主体发展蔬菜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蔬菜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与蔬菜产业相关的保险服务,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应对保费给予适当补贴。
5.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建立“菜篮子”工程考核评价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情况,将新增菜地面积和种植保有数量、新建标准钢架蔬菜大棚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蔬菜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等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定期考核通报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不重视“菜篮子”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而引发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各县(区)也要抓紧制定具体的“菜篮子”考核评价办法,细化、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将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乡(镇)、村,落实到人。
附件: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完成时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县区政府
责任人
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
项目
指标
建设
区域
新增蔬菜基地
(亩)
新建标准钢架大棚
(个)
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
(%)
新增蔬菜基地
(亩)
新建标准钢架大棚
(个)
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
(%)
新增蔬菜基地
(亩)
新建标准钢架大棚
(个)
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
(%)
新增蔬菜基地
(亩)
新建标准钢架大棚
(个)
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
(%)
新增蔬菜基地
(亩)
新建标准钢架大棚
(个)
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
(%)
分宜县
2000
750
95%以上
2000
750
95%
以上
2000
750
95%
以上
2000
750
95%
以上
2000
750
95%
以上
姚灵目
县农业局
喻忠华
渝水区
4000
1300
4000
1300
4000
1300
4000
1300
4000
1300
徐文泊
区蔬菜办
傅勇学
高新区
800
450
800
450
800
450
800
450
800
450
李绪先
区社会发展局
刘晓梅
孔目江区
800
400
800
400
800
400
800
400
800
400
钱传宇
区农村工作局
胡建华
仙女湖区
400
100
400
100
400
100
400
100
400
100
张晓明
区农村工作局
刘安生
全市
8000
3000
8000
3000
8000
3000
8000
3000
8000
3000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