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畅通新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畅通新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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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进“畅通新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推进“畅通新余”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3日
新余市推进“畅通新余”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畅通新余”建设,提升城市路网体系、交通调度指挥和城市执法管理系统,提高通行能力,加强城市管理,促进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的意见》(余办字〔2014〕1号)和《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挂点改革创新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14〕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统领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努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文明意识,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各级各部门对“畅通新余”工作更加重视,各职能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强城市执法管理,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交通意识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策研究,确保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对城市交通发展进行长远规划,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市规划局组织编制、调整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停车场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组织编制公共交通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2.完善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步”管理规定,确保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提升城市路网体系,改善现有道路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投公司、市城投公司)
1.结合城区道路改造维修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并加大对次干路、支路、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改善道路微循环;着力打通公园北路、礼祥里路等城区断头路。
2.重视城市交通主干路的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完善公交站点的候车设施,加快公交车停车场站及公交线路首末站建设,减少公交车占道停放,占道调头,提高公交车进场率。
3.加快货运通道建设,着力实施阳光大道西延、纵三路沪昆下穿及两端连接工程、滨江路西延,启动大广高速(堎背出口)连接线等工程建设,做到疏堵结合,确保车辆有合理的进出货运通道。
4.重点改造仙来大道与长青路交叉口等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合理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隔离设施,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建立安全、舒适、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系统。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在建成区次干路以上道路相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增加灯控路口数量。增加城郊结合部道路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减速带、减速道钉、振荡标线、路口警示灯等安全设施数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2.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纳入城市交通管理规划,规范设置。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和城市次干路、支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排查、清理、完善,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系统性、方向性、连续性的问题,实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和设置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3.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及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深入开展“护学岗”活动,加大学生儿童上、下学期间的护学力度,规范校园门口接送车辆的组织和管理,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校教学大纲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定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校车通行保障制度,从严查处校车违法行为,预防校车安全事故。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和资金投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的财政补贴。
2.在市区大力推广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建设,强化公交专用车道秩序管理。通过加强公交专用车道(路)建设,确保公交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平均提高15%以上。
3.加强公交网络、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引导公交服务向居民社区延伸,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重点在高铁、高速路口、仙女湖码头、仙来西大道、北湖西大道、抱石东大道等交通节点建设公交线路首末站和换乘枢纽,形成市内公交与城郊、城际交通的转换。
4.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责任制度。
5.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公交优先”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主力军作用。
(五)建立综合交通信息平台,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主、次干路所有路口交通信息采集点的建立工作。
2.整合各类交通信息,通过交通广播电台、市电视台气象播报等形式,及时向交通参与者发布道路交通流量、行驶车速、路段堵塞程度、交通事故、道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交通信息。
3.切实发挥交通指挥控制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监控等方面的管理效能,提升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指挥能力。
(六)创新管理理念,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
1.严格控制占道行为。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疏导”的原则,在保障行人通行道路畅通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疏导、从严审批经营占道、装修占道、基建占道行为。
2.科学管理人行道车辆停放。本着能停则停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和保障行人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划定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并从严查处随意停放行为。
3.坚持信息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数字城管系统依据指挥系统自动生成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结果,对城市管理区域、各责任单位的管理绩效进行科学、准确、及时、全面的分析和考核评价,最终实现城市管理要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2月至5月)。
对照总体目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能和工作内容,落实目标责任制。各职能部门依据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至10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注重资料的积累、统计和制作,并在每月10日前将文本材料报市“畅通新余”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总结评价阶段(2015年12月)。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标准,组织自评,进行查漏补缺,并做好迎接上级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等材料于11月底前统一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畅通新余”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总结创建经验,巩固成果,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进和深化我市“畅通新余”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廖晓凌任组长,副市长黄文辉为副组长,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发投公司、市城投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市“畅通新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调度会议工作机制,推动日常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畅通新余”建设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实施畅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畅通新余”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把“畅通新余”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畅通新余”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调,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将“畅通新余”工作作为改革创新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畅通工作协调发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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