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0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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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9〕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日
关于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
为提高特定人群对麻疹的免疫力,控制麻疹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和对象
(一)接种时间
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
(二)接种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8月龄至14周岁儿童,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和技校在校学生,45岁以下医务人员、教师、外来务工人员、饮服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无论本地居民或是外来人口,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麻疹患病史如何(实验室确诊病例除外),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者均为此次强化免疫接种对象。
二、工作目标
全市以县区为单位,14周岁及以下儿童、在校学生接种率≥95%;重点人群以所在集体为单位,接种率≥85%。
通过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提高特定人群免疫水平,降低麻疹发病率,控制麻疹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接种方式
本次强化免疫实行属地管理,由各接种单位具体负责属地目标人群的接种工作。为保证接种质量,采取门诊定点接种方式,同时在各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对非本地户籍儿童按照就近原则接种。对居住分散的农村接种对象和经反复动员仍未接种的,可采取入户方式接种。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经费落实、督导检查等工作。
县、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疫苗的采购分发、宣传资料的印制、技术指导、督导评价和信息反馈、资料汇总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人员培训,疫苗、注射器、宣传资料的分发和技术指导,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汇总上报,监督评价强化免疫等工作。
各接种单位负责管辖地段目标人群的摸底造册、宣传、组织接种、登记、资料汇总、上报。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报告,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各类学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及有关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强化免疫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和辖区内的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协调解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中的问题。
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摸底造册、宣传、接种通知书发放回收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经费补助。市公安局负责向市卫生局提供流动人口居住的有关信息。市委宣传部和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工作。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协助做好应接种儿童的摸底调查工作。
(二)摸清底数
各县、区要对目标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根据摸底登记数据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及接种时间。
(三)抓好培训
逐级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的培训,使各级接种人员充分理解强化免疫的作用和意义,掌握强化免疫的技术要求和具体工作方法,保障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
(四)规范操作
每个接种点要配备现场组织人员、接种人员、记录人员和疾控中心技术指导人员。接种点设置明显标志,器械齐备,房间宽敞、明亮,设有准备区、接种区、观察休息区。同时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做好接种点的消毒工作。
要准备好抢救药品,接种前详细询问受种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禁忌症。对于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加强检查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对各地的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及现场接种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六)做好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麻疹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在学校、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抚顺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告知单》,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标,成立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按时接种,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完成。
附件: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邹万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子原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刘永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慧明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崔巍市公安局副局长
郎奕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群市卫生局副局长
盛春光市妇联副主席兼市妇儿工委委员
李中文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玉敏抚顺县政府副县长
张家娟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孙进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魏青阳新抚区政府副区长
吴俊鹏望花区政府副区长
王俊东洲区政府副区长
孟祥志顺城区政府副区长
历锋抚顺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群(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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