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的通知
呼政字〔2015〕1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求,选择其他方面创新性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2015年1月13日
“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方案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智慧城市已成为实现转型发展、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础、三类工程、九大专项”,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呼和浩特“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建设。
一个中心:呼和浩特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简称政务云中心;
两个基础:基础设施和基础应用;
三类工程:与云计算产业培育和发展相结合的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智慧政务及社会民生信息和智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惠民工程;与我市培育和发展云计算产业相适应的智慧产业发展工程;
九大专项:城市网格化管理、智慧环保与节能、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乳业。
二、建设原则
建设“智慧呼和浩特”,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为主,协同创新。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发挥政府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应用示范等方面作用,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与导向性作用,鼓励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适合市场化建设的全部对市场开放,政府购买服务。涉密或暂时不能开放的方面政府主导建设。
(二)顶层设计,协调发展。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高标准规划和统筹建设各领域的智慧项目,有计划、分层次地协调推进。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布局。
(三)基础共建,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化基础网络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的建设,通过规划、统筹、引导,推动集约化建设,加快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交换。
(四)立足发展,拓展应用。以城市发展需求为导向,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立足点,以智慧应用带动智慧产业和云计算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智慧应用。
(五)以人为本,重点突破。突出为民、便民、惠民,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智慧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应用建设,示范和试点先行,带动“智慧呼和浩特”建设整体工作。
(六)开放合作,安全高效。加强交流合作,积聚人才、技术和资源。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三、总体安排
(一)总体目标: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智慧呼和浩特中心。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
(二)建设方式:除基础性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智慧建设以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结合政府必要投入的机制进行建设。民生优先、试点先行,选取有条件的领域作为突破口,逐步展开。深化重点领域的智慧化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会服务。
(三)建设周期:智慧城市是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将随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持续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建设时间有的可能需要两三年,有些则需要更长。因此,智慧城市建设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长期打算。
(四)建设目标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智慧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智慧城市框架形成
发展壮大智慧产业密切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整合资源,完成一批智慧应用示范项目;重点开展一个中心、两个基础、九大专项建设。初步达到城市管理与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使民众和企业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服务提升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
构建智慧产业体系框架,形成自主创新带动发展的增长模式,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发达、信息资源充分共享、智慧应用全面的整体格局,城市管理与服务效率处于国内先进,基本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模式。
第二阶段:智慧呼和浩特中心运行
重点以第一阶段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化为主,全面扩展智慧应用建设。
基本建成满足城市各领域需求的应用体系,形成保障智慧城市实施运营的运营体系。智慧呼和浩特的总目标是把呼和浩特市基本建设成为智慧城市。
四、具体任务
(一)智慧基础设施建设
1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1)建设政务云中心
以租代建,即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使用在我市建设的数据中心资源,建设政务云中心(具体方案另附)。整合撤并各部门自建机房,各部门业务数据和应用(除涉密)全部迁入政务云中心。(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中心)
(2)“三网融合”试点项目
组织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企业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完成试点所需的网络基础条件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光纤到户
市四区光纤网络入户95%以上,带宽20M以上。(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无线网络建设
实现全市无线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深入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
(1)推进呼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建设。(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2)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与服务。(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3)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构建呼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应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
(4)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呼市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应标准规范。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人口基础数据库共享、使用和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
(5)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呼市宏观经济信息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应标准规范。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共享、使用和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6)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呼市法人单位信息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应标准规范。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共享、使用和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
(7)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基础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加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
建设数据容灾备份系统。(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二)智慧政务及信息惠民
1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协同
以城市运行管理核心要素的信息化、数字化为基础,统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统一规划政务云中心应用。
整合、共享各部门软硬件资源及数据资源。
市属各部门(二级单位)、旗县区智慧建设方案必须经市云计算办公室审定后实施。涉密应用方案需经市保密局审定。(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2智慧政务
建设和完善各政府部门网上办公、信息惠民、便民服务系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云计算办公室、各旗县区政府)
3智慧健康
建设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数据中心,构建区域医疗卫生计生管理、信息、业务平台,实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建立“居民健康卡”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共享。实现120医疗急救指挥平台、公共卫生服务平台、人口信息系统、传染病直报系统等资源整合。实现120医疗急救指挥平台与公安(110)、消防(119)、交通(122)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医疗机构一键式呼叫(救)系统。(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4社会治理
(1)市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各旗县区政府)
(2)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市政府应急平台。包括综合业务管理、预测预警、应急指挥调度。(牵头单位:市应急办)
5智慧交通
开展市境内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市区道路和公共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路、道路交通智能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支队、市公交公司)
6智慧城管
建设和完善智慧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委、各旗县区政府)
7智慧安全监管
(1)建设和完善市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2)建设完善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牧业局、市商务局)
(3)建设完善全市消防信息、消防处置及安全监测监管系统。(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8智慧环保
建立和完善环保在线监测、综合环保信息系统及监管执法系统。(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公共建筑能耗数据监测平台。(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9智慧水利水务
建设呼市水利水务信息系统及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10智慧林业管理
建设呼市林业信息系统、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11信用体系
建设呼市信用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12智慧国土资源管理
建设呼市土地资源信息系统及综合监管、执法平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3公共服务
(1)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市-旗县区-社区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2)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3)社保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就业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民政服务体系应用平台(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5)呼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6)信访工作系统。网上信访接待与处理。(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7)一卡通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8)坐席呼叫中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智慧科技
以科技资源共享为主的呼市科技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5智慧文化服务
建设呼市文化资源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局)
16智慧教育
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全市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三)推进智慧产业发展
1云计算基地
和林盛乐云计算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及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和林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新城鸿盛云计算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及基地建设。(牵头单位:新城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2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
(1)和林盛乐软件园建设。(牵头单位:和林县政府)
(2)新城区鸿盛软件园建设。(牵头单位:新城区政府)
(3)和林盛乐动漫园。(牵头单位:和林县政府)
(4)呼市软件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和软件测评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
规划和培育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示范区。引进10家以上智能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企业。(牵头单位:和林县政府、新城区政府)
4电子商务
开展电子商务建设。重点推进绿色食品电子商务建设、大宗农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智慧物流
建设物流运营服务及监管平台,推进物流园区智慧建设;加强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培育3家以上智慧物流技术应用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智慧制造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工程、两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制造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商务电子化。(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智慧电力
启动智能电网建设,包括电网发、输、变、配、用各环节智能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智慧旅游
建设呼市旅游信息及咨询、服务、营销、调度、行业执法和管理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9智慧农业
建设呼和浩特市动植物疫病预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呼市农业产供销信息服务及绿色食品生产监管系统。(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
10产业示范推广
建立智慧化、精准化、国际化的乳制品生产销售管理体系,供应链全过程溯源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设施农业种植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
(四)推进居民信息能力建设
1信息化知识普及建设
(1)出台信息化知识普及行动计划,举办智慧城市建设学术论坛,建设智慧城市体验场馆或设施,提高市民对智慧城市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2)开展各级领导(市属企业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智慧城市知识培训;启动信息化知识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2推动网络运营商公共场所网络应用环境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智慧城市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
1成立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协调智慧呼和浩特建设工作。
2筹备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机构。
3建立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制度。
4加强智慧城市宣传工作。
(二)加强决策咨询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建设
1组建智慧城市发展研究院,开展智慧城市战略、标准、规划等研究制定工作。(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2成立市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3建立智慧建设评估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云计算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财政投入与扶持机制建设
落实智慧城市财政投入机制。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建设、设施租用和维护支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加强智慧城市地方立法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法律、规章。(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法制办)
(五)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机制建设
制定智慧城市建设人才保障计划,落实人才保障措施,推进智慧城市人才基地建设,加大智慧城市建设高层次复合型实用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智慧城市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建设
1举办智慧城市博览会。(牵头单位:市云计算办公室)
2推进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引进和对外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附件:1“智慧呼和浩特”工作任务分解表
2“智慧呼和浩特”一期重点建设项目表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