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市2015年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字〔2016〕4号
颁布日期:2016-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市2015年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各部门、各行业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开展2015年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评评议对象与内容

测评评议按照分层分类、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的原则,将97个部门、单位分为五类进行测评评议。

第一类:经济管理部门。重点对其在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中加强政风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包括全面落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情况;积极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有效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情况。

第二类:社会管理部门。重点对其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中加强政风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包括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有效纠治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和庸懒散拖慢、重管理轻服务以及公共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问题的情况。

第三类:执法监督部门。重点对其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能中加强政风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包括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情况;有效纠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态度粗暴、行为失范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的情况;有效纠治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问题的情况。

第四类:公共服务单位。重点对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情况;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的情况;有效纠治生冷硬拖慢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情况;有效纠治承诺失信、刁难群众、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

第五类:银行保险类单位。重点对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整体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情况;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的情况;有效纠治生冷硬拖慢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的情况;有效纠治承诺失信、刁难群众、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

二、测评评议方法

2015年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采取工作测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测评。将参加测评评议的市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到政风行风测评评议之中。考核分值占政风行风测评评议总成绩的50%。

(二)民主评议。

1.网上集中评议。测评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集中评议活动。活动采取分类建立评议代表库、随机抽取评议代表,在泰安纪检监察网站纠风栏目窗口对各被评议部门、单位集中进行评议的办法进行。评议代表由市各大班子领导成员、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直企业评议代表、县市区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评议代表组成。网上集中评议实行实名制投票,采用综合评议形式,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按100分、90分、75分、55分计算成绩。网上集中评议分值占政风行风测评评议总成绩的30%。

2.专项评议。对各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由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的专项评议活动。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通过在办事窗口安装的群众满意度即时测评器,由前来办事的群众对各部门、单位实施满意度评议。没有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由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其服务对象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以上测评评议分值占政风行风测评评议总成绩的20%。

参加2015年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络热线的部门、单位,根据上线情况,计入政风行风测评评议总成绩。未参加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部门、单位,只计算网上集中评议和专项评议成绩。

各县(市、区)要在确保完成市统一安排部署的测评评议任务的基础上,抓好基层站所的测评评议工作。

(三)加减分因素。

1.加分。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单位,在测评评议中酌情加分。

2.减分。本部门、单位当年因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发生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测评评议中酌情扣分。

三、结果运用

测评评议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测评评议结果由市政府纠风办综合汇总。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按每类参评单位20%的比例确定并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对2015年度测评评议位次进步幅度较大的部门、单位授予“政风行风建设争先进位先进单位”称号(不超过10个)。对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一票否决”事项的部门、单位,取消其表彰资格,由其他部门、单位依次递补;测评评议总成绩排在后3位的部门、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泰安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测评评议标准。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泰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本地本系统的测评评议工作作出安排,确保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于2016年1月底前完成。市政府纠风办测评评议工作联络员:赵学亮(市政大楼A5027房间;电话:699217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严明纪律,确保公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中选取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库,测评评议时从代表库中随机抽取3-5名社会监督员对测评评议过程进行监督。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社会各界反映的测评评议中的问题,确保测评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对拉票、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测评评议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部门、单位当年测评评议成绩,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三)以评促建,务求实效。各评议对象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评议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准确把握行评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切实把行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和切实转变部门和行业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作为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测评评议的全过程,做到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真正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1.泰安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参加测评评议的97个部门、单位分类名单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tzbzwj/2016/201601/t20160120_603628.html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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