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同政办发[2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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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同政办发[2016]9号
关于印发《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山西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6〕1号)及市委市政府“冬季行动”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全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现将《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9日
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冬季行动”有关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山西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大同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规范开发利用秩序,检验全市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成效,全面评估全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市人民政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卫片执法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直接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督促指导县(区)完成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市级督查、数据审核和验收工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和启动责任追究,积极主动配合部、省两级完成验收、抽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负责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经验总结,积极主动配合部、省、市三级完成好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
国土资源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各项任务。地籍部门要对2015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及时提供给执法监察部门;审批部门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合法性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规划部门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部门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并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协同配合组织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三、监督检查对象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
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31日)
召开全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启动,召开会议、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启动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片办)。
(二)核查整改(2016年1月25日—2016年6月5日)
2015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同时组织下发2015年度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201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2015年度非重点矿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
各县(区)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进行核查、整改和查处。根据核查结果,填写有关表格,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逐级上报。
市卫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对各县(区)开展督查,同时,开展市级数据审核工作。
(三)数据上报和审核(2016年6月5日—6月15日)
6月5日前,各县(区)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卫片办上报数据成果。6月15日前,市卫片办对数据成果进行审核并上报的省卫片。
(四)市级、省级验收和部级抽查(2016年6月10日—7月31日)
各县(区)在市级验收前,要组织完成对卫片的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向市卫片领导小组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工作报告及相关附表。
市、省卫片领导小组组成验收组对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开展验收,验收工作将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并反馈验收意见。同步检查县(区)在变更调查中填报为已拆除图斑和拒不变更图斑情况、上报的合法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有出入的图斑。各县(区)要根据市、省级验收意见组织对数据成果进行整改纠正,并重新上报数据。整改纠正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对弄虚作假的,不得通过验收,并作为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点考察对象。
(五)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
市级约谈及责任追究(2016年1月20日—2016年7月31日),市政府将根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报省卫片领导小组备案。
五、工作方式
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相衔接。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土地变更调查抽查、评价,共同完成对土地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真实性、准确性评估工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凡2015年度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5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对违法用地所涉及的图斑,要及时提交给地籍部门,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进行变更。对未能及时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在卫片执法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其中已经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并计入2015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填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卫片执法工作作为各级政府落实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重要手段,立即部署启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统领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做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卫片执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突出查处整改
查处整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检验卫片执法成效的唯一标准,是否严格依法执法是检验各级是否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各级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把查处整改工作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34号)要求,不等不靠不拖,尽早部署开展,积极履职尽责。在组织各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属依据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必须纳入违法案件查处台账和年度违法数据统计;属地方政府组织和政府其他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改的违法行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10]58号)等规定向县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专项报告,视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改、规划、建设、水利、电力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市卫片领导小组将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严重县区和查处整改不力县区实施全程持续跟踪,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推动各县(区)查处整改落到实处。对查处整改不力,推动工作迟缓的县区进行公开通报,若发现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将作为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的重点考察对象。
市要直接查处本辖区内的典型案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区)依法依规开展查处整改工作,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典型案件。
县级承担查处整改的主体责任。要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职尽责,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主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数据质量
各县(区)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确保上报的数据成果客观、真实、准确。
继续落实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审核人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签字确认,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数据上报必须经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市卫片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督查、持续跟踪等方式加大对工作的督导力度,同时以实地核查、书面评查、系统审查等方式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若发现虚报瞒报的,不予通过验收,在全市公开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作为警示约谈的重点考察对象。
市卫片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各县(区)的数据负责。要开展督导工作,对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对县(区)填报为实地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的地块,在数据审核和实地验收中,要实地逐宗审核、逐宗验收,并出具审核、验收意见。
县级对查、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要按照要求填报地块所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编号,并详细注明地块四至,有条件的地区,可上传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四)严肃约谈问责,强化后续监管
约谈问责是手段,消除违法状态是目的。要全面、正确理解《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克服“唯15%比例论”思想,维护约谈问责的严肃性、实效性,促进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县区要纳入约谈范围。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虽未达到15%,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县区要纳入约谈范围。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高或违法占用土地面积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要纳入约谈范围。约谈土地严重违法县区的同时,要兼顾矿产违法严重县区。
6月15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到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并未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范围;7月31日前,对已经消除违法状态,并未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
市卫片领导小组将视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市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
(五)做好衔接配合,提升执法效能
为努力实现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各级要做好卫片执法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例行督察、日常执法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如实填报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区)要加强宣传力度,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政府的支持,震慑违法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对动员部署、查处整改、督导检查、数据审核、实地验收、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重要节点和重要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成功经验要及时在媒体上宣传发布。同时各级要建立完善月报、简报制度,并按时上报市卫片办。
(七)试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市、县两级要在综合评估信息公开风险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在各种媒体上公布卫片执法信息。
七、信息和成果上报
(一)报市备案的材料
1、通知和工作方案。在市部署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1个月内,各县(区)要将开展2015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报市备案。
2、各县(区)宣传报道资料,取得工作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案件的情况也要及时上报市卫片办。
(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
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区)负责汇总本县(区)本月的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3日前以电子件报市卫片办。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及时向市卫片办专门报告。
(三)数据成果及报告
最终数据成果及报告。2016年6月15日前,各县(区)要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报市。卫片检查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要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军用土地除外)。表格具体样式以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为准,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省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数据成果及报告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市卫片办邮箱)。《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另外,要按照变更调查工作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和《违法用地图斑认定及审核记录表》。
八、其他
各县(区)卫片办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卫片办联系。
土地联系人:安生利、张仲秋;
矿产联系人:白新泉;
电话:0352-510301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大同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世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赵全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贵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宁海东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跃新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
傅安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盛国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福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于向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尚学市交通运输局总工
王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常向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志强市重点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士杰(兼)。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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