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竞逐中原”实施方案(2013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竞逐中原”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晋市政办〔201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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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竞逐中原”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竞逐中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通知》(晋市办发〔2013〕27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做好“竞逐中原”战略实施工作,现将《晋城市“竞逐中原”实施方案(2013-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7日
晋城市“竞逐中原”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先综改、竞逐中原”战略目标和《晋城市竞逐中原经济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全面部署推进“十二五”后三年晋城“竞逐中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和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机遇,按照晋城市委、市政府“一争三快两率先”的总布局,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创新开放发展模式,着力拓展区域合作深度,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区域发展一体化和城镇化步伐,实现区域良性互动,推动和形成以项目带动合作、以合作促进发展的良好合作机制,争先综改、竞逐中原,打造晋城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综合新能源基地和区域文化旅游休闲地,打造中原经济区的北部门户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开放互动。把促进区域战略合作与引导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结合起来,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树立区域发展一体化和开放竞合发展的新理念,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开放为突破口,以招商引资为着力点,以中原经济区为大市场,坚持激发内力与借助外力并举,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区域发展,在更大的空间、更高的层面上,优化配置晋城的资源,拓展与郑州、洛阳、新乡、焦作、济源等周边城市的产业链条,建立完善互动发展机制,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
——坚持主动对接、平等互信。加强规划引导,在双方和多方积极谋划、平等协商、互信共赢、共同推进的基础上,以企业合作促产业合作,以产业合作促区域合作,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协调的全方位区域合作新格局,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民间参与、各界协力”的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要素便捷流通和资源优化配置,共同争取将区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纳入两省乃至国家规划。
——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从增强区域整体竞争优势出发,充分发挥各地在资源、能源、人力资源、市场、消费潜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与合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区域内科学布局,积极创新合作方式,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作力度,促进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快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比较优势为基础、以分工协作为方式的区域合作新模式,打造区域发展新优势。
——坚持项目带动、务实互利。着眼扩大区域共同利益,以项目为抓手,以交通、能源、旅游等领域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大项目、大企业、大园区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力拓展和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利益共享和补偿机制,解决各地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促进各方在发展中互利共赢,加快形成以项目带动合作、以合作深化领域、以务实实现双赢的区域合作新机制,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合作交流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通过加强与中原经济区的深度合作,理顺区域内部各种经济关系,建立完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实现商品、服务、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形成相互协调、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并最终发展成为经济繁荣、生态优美、宜居宜业、在中西部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新高地。
到2015年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全国2010年的平均水平翻一番,达到59000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全国全省2010年平均水平翻一番,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5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晋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占中原经济区的比重从2011年的2.1%上升到2.8%;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5%;城镇化率超过60%。
综合竞争实力有新提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质量和效益有较大提高,产业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高于中原经济区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产业转型升级有新突破。全面构建多元产业支撑格局,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稳固,非农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稳步提高,到2015年力争达到35%以上。
区域战略地位有新提升。中心城市创新能力和高端服务功能明显增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基本拉开,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彰显,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强做优,文化旅游产业优势进一步发挥,在中原经济区西北板块的影响力、辐射面不断扩大。
开放合作发展取得新成效。与周边城市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区域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各类开发区实现特色化、集约化发展,外来投资、外贸进出口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
生态环境优化取得新进展。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稳步下降,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础设施对接
1.推进晋城至焦作快速铁路建设。抓紧研究晋城至焦作快速铁路建设最佳方案,加强与焦作市合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步伐,力争早日立项开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配合)
2.推进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阳城至济源、陵川至鹤壁、王莽岭至云台山至焦作3条通往中原地区的高速公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阳城县人民政府、陵川县人民政府配合)
3.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对接。加强煤炭、电力、煤层气跨省合作,重点推进面向郑州核心圈供电的大型坑口电厂及输电线路建设,共同培育新能源企业,建设综合新能源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高平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沁水县人民政府配合)
4.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对接。加强区域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跨界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事故联合处置协调能力。共建一批生态工程和环保设施,推进生态一体化,建设沿南太行生态屏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泽州县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陵川县人民政府配合)
5.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对接。协调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协调推进主要河流重点河段治理等水利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泽州县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陵川县人民政府配合)
6.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对接。推进信息化协同发展,建立区域信息化建设协调机构,积极推动参与区域信息化网络统筹规划,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牵头单位: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二)促进产业融合互补发展
1.推进现代农业互补融合发展。借鉴中原经济区农业发展的成熟经验,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切入点,壮大龙头企业,夯实基地建设,培塑农业品牌,实现畜牧、食用菌、蚕桑、设施蔬菜、干鲜果、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优势产业的集群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新能源产业互补融合发展。面向中原拓展延伸煤炭产业链,提升改造电力、煤化工产业,加快发展煤层气,推动大型企业的跨区域联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在中原经济区内打造“能源晋城”的大品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推进铸造及汽车配件产业互补融合发展。加强与河南省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对接,发展汽车配件产业。推进钢铁与铸造企业的有效对接,打造新型铸造产业基地。促进煤机制造企业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打造特色煤机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泽州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4.推进商贸物流互补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交通和环境优势,融入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打造面向中原城市群和晋东南城镇群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城区人民政府配合)
5.推进文化旅游互补融合发展。深度挖掘我市的生态和人文资源,强化“晋善晋美、尽在晋城”的影响力,借助中原经济区城市旅游联盟的平台,加强与中原经济区的交流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建、信息互通、客源互送。把中心城市作为线路产品的核心内容,针对不同阶段和季节,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使晋城旅游线路产品在中原市场热销,以此引领晋城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共同打造晋城—焦作—济源旅游“金三角”,编制三市区域旅游路线,推出旅游“一卡通”,把晋城打造成郑州的后花园,在中原经济区内打造“休闲晋城”的大品牌。(牵头单位:市旅游文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1.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强与中原经济区特别是郑州、洛阳的科技合作,联合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和合作平台,实施一批科技合作重大项目,实现区域科技人才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教育培训合作。以中原经济区需求为导向,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合作,扶持一批有特色的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和大型企业职教集团,增强我市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3.加强公共卫生合作。推动医疗服务市场与中原经济区的开放对接,支持各种医疗交流活动,互相认定一批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区域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4.加强社会保障合作。构建社保跨区域互通模式,加快建立中原经济区社保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内无障碍社保待遇核查验证、异地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工作,促进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直相关单位配合)
5.加强就业合作。推进区域就业政策衔接,搭建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省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人力资源供求、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实现人力资源市场的无障碍流通和优势互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竞逐中原”领导组,建立全市各部门协同、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推进和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竞逐中原”工作。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责任人,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承办人,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进度时间表,确保“竞逐中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要建立与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确保“竞逐中原”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建立“竞逐中原”联络员制度,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加强与市内外主流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竞逐中原”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营造全市上下“竞逐中原”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评。建立健全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竞逐中原”工作考评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竞逐中原”工作督查,适时向全市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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