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产业扶贫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文号:吕政发[2013]33号
颁布日期:2013-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产业扶贫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产业扶贫开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4日

吕梁市产业扶贫开发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精神,实施好我市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全省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动员会议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的指导意见》(晋办发〔2013〕13号)以及《吕梁市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实施规划》(吕办发〔201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奋斗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年收入在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收入实现翻番,全市异地移民搬迁任务基本完成,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化建设“四化一体”得以大力推进。

二、任务分配

(一)参与企业。经省国资委确定和市政府筛选,此次参与吕梁产业扶贫开发的主体企业共50户,其中,省属主体企业7户(42个煤矿及生产单位);驻吕梁央企、省外企业7户(20个煤矿及生产单位);市属企业、民营企业等36户(80个煤矿及生产单位)。

(二)定量标准。所有参与产业扶贫开发的企业,按照年生产能力确定其所承担的任务量。原则上年产60万吨的矿井企业帮扶3个贫困村,产能每增加30万吨再增加一个村。其他地面企业和非煤企业以此标准类推,最后确定每个企业产业扶贫开发的任务量。

三、范围时间

(一)实施范围。7户省属主体企业负责帮扶临县、兴县、岚县、石楼、方山、中阳6个国家级贫困县,涉及34个乡镇、500个贫困村,贫困人口248167人。其他企业负责帮扶临县、兴县、岚县、石楼、方山、中阳、柳林、交口、离石、交城10个贫困县(区),涉及59个乡镇、500个贫困村,贫困人口315492人。

(二)实施时间。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共实施五年,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三年(2013-2015年),实施700个贫困村;第二期两年(2016-2017年),实施300个贫困村。2013年要启动200个贫困村的产业扶贫开发工程。

四、实施办法

(一)以主体企业为牵头,驻县企业具体实施。凡一个主体多个生产单位(如煤矿)的企业,均由主体企业牵头,进行整体规划,选择项目,确定投资。为了更好地落实,也便于当地政府协调,明确由驻县生产企业具体实施。市县两级政府既对主体企业考核,更主要对驻县生产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

(二)以土地流转为前提,提高规模经营水平。通过依法自愿有偿的形式,引导农民将分散经营的土地通过出租、入股、转包等形式有序流转给企业,用于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

(三)以种养加为重点,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实施开发性农业建设三大产业扶贫开发任务,结合吕梁实际,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工则加工,大力发展以特色种植、规模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为重点的“8+2”农业产业化项目(“8”就是发展核桃、红枣、杂粮、畜牧、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食用菌等“八大产业”;“2”就是市场开拓和农产品加工)。同时,引导企业参与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四荒”开发和移民搬迁,还可以发展观光旅游等项目。

(四)以“双收入”为目的,带动农民收入翻番。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按照当地农民种植农作物年产量价格或实际收入的同等价格折算,地上有附着物另以实际价格予以补偿。企业要重点吸纳当地农民在产业扶贫项目内打工。这样,使农民既可以在土地流转中获得一部分收入,还可以在项目内打工获得一部分收入。各企业在产业扶贫开发中要把农民的“双收入”当作重中之重来抓,要认识到只有落实好“双收入”,才能真正使贫困农民获得有效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县两级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产业扶贫开发领导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在扶贫部门内成立专门的产业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具体组织实施,并在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参与产业扶贫开发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同时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加强与地方沟通对接。

(二)科学实施。产业扶贫开发中,各县(市、区)要认真规划,科学实施,走对路子,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县(市、区)要明确产业扶贫开发的乡村范围,要求企业成立农业产业开发公司,立即进村、入户、到点,确定种、养、加等项目,铺开土地流转工作,并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等形式全力推进。

(三)落实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落实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关优惠政策,使参与产业扶贫开发的所有企业均能享受有关扶贫优惠政策。同时,各县(市、区)要主动协调解决好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村务管理、集体林权流转和“四荒”地资源利用等工作,为企业实施产业扶贫开发创造宽松环境和便利条件。

(四)严格奖惩。市产业扶贫开发办公室要把农民增收作为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的主要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体系,确定考核办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深入工作一线,掌握工作进度。对按时间节点推进快、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慢、完成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省属企业工作动态及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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