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3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

省政府决定召开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期间我省老龄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十二五”全省老龄工作。

二、时间、地点

8月16日(星期四)下午在陕西宾馆18号楼大厅报到,8月17日上午在陕西宾馆大礼堂开会,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分管副市长(副主任)、老龄办(局)主任(局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老龄办主任;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负责人、联络员;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省老龄办负责通知)。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

(二)请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省级各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于8月15日(星期三)12:00前报省老龄办。联系人:谭艳飞、白慧;联系电话:029—87292757,87291657(传真);手机:13571826911、13572113403。

(三)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西安市和西安市城六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请于8月17日8:20前在陕西宾馆大礼堂前厅报到,8:30在大礼堂门前合影。

(四)参会人员着浅色短袖衬衣,不系领带。

(五)请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画报社派记者参会并组织报道。

附件: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局

省人大内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省民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

省保健局省人口计生委省外事办

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

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国税局

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

省妇联省老龄办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