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和圣水片区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的通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和圣水片区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的通告

汉政发〔2013〕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百城市”战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江两岸”综合开发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由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做为实施主体,对中心城区汉台区曹家营片区、南郑县圣水镇片区实施综合开发建设。为确保这两个片区开发建设顺利实施,现将片区规划控制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汉中市中心城区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规划总面积约9.23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域:区域一规划面积为6.11平方公里,区域二规划面积为3.12平方公里。圣水片区规划总面积约4.67平方公里。按照“一次控制,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具体范围是:中心城区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区域一为东至汉江河堤,南至汉江河堤,西至博望路、凌云路(规划道路)、镇江路(规划道路),北至金华路(规划道路);区域二为东至规划仓储用地界,南至滨江路(规划路)、金华路(规划路),西至东二环路(规划路),北至南一环路(规划路);圣水片区为东至西汉高速汉中东出口匝道,南至西汉高速公路北侧,西至马家咀村东边界,北至汉江河堤。

二、上述规划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依法严格审批”的原则予以安排。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区域内已供地项目和在建项目要抓紧进行;除已供地项目外,未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正在洽谈的项目要停止运作;产业关联度高的重大用地项目,由市建规局、国土局和市城投公司联合审查后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对违反此程序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规划范围内除旅游及配套项目外,市、县规划、国土部门要暂停审批其他项目,对已审批的不符合以上规划内容的项目要中止执行并依序退出。

三、汉台区和南郑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市国土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该区域违法征、占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该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要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对中心城区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和圣水片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的要求,积极主动予以配合支持,为片区开发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对于干扰、阻挠片区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东南片区(曹家营片区)规划控制范围图

2.圣水片区规划控制范围图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5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7年贵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