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1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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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极端气候频发,各类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和危险性进一步加大,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任务依然艰巨。为切实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警预报,严密关注雨情汛情
当前正值汛期,恶劣天气频繁,加之受汶川地震影响,极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山体塌崩、地面沉陷、江河水位上涨等地质灾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努力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加强隐患排查,积极治理重点灾害
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防范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重点针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城镇、乡村等人员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地区和重大项目施工区,迅速展开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再排查,发现隐患要积极处置、有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对处置效率
各县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始终要把应急值守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和基础工作,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信息报送、应对处置的效率。
四、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一)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建设工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理顺管理体制;
(二)要保证必要的应急管理工作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加快市、县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在保证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上下联动性。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体系和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充足、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继续加快县级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步伐,力争年底前各县区全部成立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加强前四批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检查指导的基础上,着力做好第五批省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指导、推荐、申报工作。
六、加强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和安置,及时开展灾后重建
对已出现灾情的地方,要尽快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安置工作,绝不能让灾民出现生活困难。同时要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七、加强科普宣教,提高全社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面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应急避险常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要继续推进《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进家庭活动。
八、加强上下沟通,确保政令畅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级别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要进一步强化上下沟通与联系,及时传达和认真落实领导和上级的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在应急处突中流程顺畅、协调有力、处置科学。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