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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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阿行署办〔2013〕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
《阿克苏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2013年行署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阿克苏地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区地质灾害现状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进入地震活跃期,大多数中强地震均发生在山区。2012年,地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起,均为温宿县温宿镇卡坡沿线一带,灾害类型均为小型崩塌,塌方量较少,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经温宿县及时组织清理,未造成交通堵塞。特别是去年入冬以来,地区东部降雪较多,特别是山区连续降雪,积雪较往年增厚。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降雨预计较往年增多,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根据气象条件及往年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特点,2013年,地区有可能发生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泥石流、山体崩塌、山体滑坡、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10月份,多发区重点为: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阿克苏市、乌什县、柯坪县。
二、2013年地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库车县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春季积雪融化和夏季降雨较多的4—9月份,国道217线是南疆至北疆运输主干线,山区地形较复杂,由于修路炸山和治理不严,造成国道217线公路两侧山体破碎,裂隙发育,一旦春季化冻、化雪或遇汛期降雨,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随时造成交通中断、堵车等现象,影响国道217线的交通安全。国道217线北部山区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重点防范区,该区域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36处,其中,泥石流56处、滑坡12处、崩塌41处、地面塌陷27处。2013年,天山公路养路段要加强防灾区域的巡视、监测工作。
重点防治区:1.国道217线一带、天山神秘大峡谷旅游景区及大、小龙池旅游景点、各煤矿开采区。其中,正在生产的煤矿主要分布在库车河以西阿艾煤矿区和俄霍不拉克煤矿区,老煤矿(已经关闭的煤矿)在库车河以东明矾沟—黄羊泉一带俄比优勒包谷孜煤矿区、南指煤矿一带。2.库车河以东老煤矿区煤层自燃及库车河以西正在生产的煤矿中人为因素形成大面积地下采空区,造成预板承受能力下降,随时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崩塌、地裂缝等灾害。3.部分煤矿靠近公路,煤层自燃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将影响国道交通安全。因此,各煤矿是塌陷、崩塌、地裂缝、透水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危害区。4.俄霍不拉克煤矿区路段,该路段是从国道217线至俄霍不拉克煤矿区的主干线,山区地形较复杂,由于修路炸山和治理不严,造成煤矿区路段公路两侧山体破碎,裂隙发育,遇到汛期降雨,极易引发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随时可能造成交通中断,因此,该煤矿区路段是地质灾害重点危害区。
主要威胁过往车辆、游客、行人、居民、矿区职工和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库车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旅游和气象等部门要在汛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公路两侧边坡危岩进行工程处理,对重点灾害隐患点进行围栏,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设置警示牌,禁止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地段。要在“边建设、边治理”的情况下,保障矿山企业职工、游客、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预警、预报及危险区居民的搬迁、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沙雅县
各乡(镇、场)处于平原区,地质灾害不发育,在雨季易发生泥石流(洪水)灾害。
重点防治区:塔里木河两岸和渭干河流域泄洪渠。
主要威胁两岸胡杨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沙雅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汛前、汛期加强对塔里木河两岸和渭干河流域泄洪渠、永久性防洪坝的巡查检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对泥石流(洪水)灾害加强监测,设立警示牌,做好预警、预报及抢险救灾工作。
(三)新和县
各乡(镇、场)处于平原区,地质灾害不发育,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潜在岩质崩塌、泥石流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潜在岩质崩塌点9处、泥石流1处,易在4—7月的雨季发生险情。
重点防治区:国道314线K841以北冲沟K0—K1KM之间、K2—K5KM之间、K0—K5KM之间3处,国道314线K833以北科克阿斯曼沟K0—K6KM之间1处,国道314线K861以北克孜勒厄肯沟K0—K1.5KM之间、K1.5—K4KM之间、K4—K7KM之间、K7—K11KM之间、K11—K18KM之间5处易发生潜在岩质崩塌;国道314线K861以北克孜勒厄肯沟K0—K18KM之间易发生泥石流。
主要威胁石油勘探人员和过往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新和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汛前、汛期加强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检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对崩塌、泥石流点加强监测和排导,在危险地段标示警示牌,做好预警、预报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拜城县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3—10月汛期。由于春季冰冻融化造成岩土层疏松,当遇强降雨或连续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层下滑和陡倾斜坡(包括公路边坡、矿山岩面等人工边坡)上的岩土体崩塌和滑坡。加之山区谷深坡陡、汇水面积大等因素,降雨后瞬间形成山洪,洪水裹挟着泥沙和石头顺谷而下,破坏力极强,极易形成泥石流或水石流。现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有4处),其中,泥石流2处、滑坡1处、崩塌7处、地面塌陷11处。
重点防治区:1.北部山区:是拜城县主要地质灾害的发育区。由于地表植被差,基岩裸露,又处于地质构造带上,岩体破碎,遇汛期降雨及地震诱因,极易发生崩塌和滑坡。已发现较大的崩塌滑坡点5处。同时,山区沟谷汇水面积大,降雨后山洪顺谷而下,裹带着泥沙和石头,破坏力极强。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中大的山谷,如:依兰里克、穷格果勒、克其克果勒等。2.山区公路边坡崩塌区:主要灾害点为通往铁力克矿区的道路红山嘴路段。3.采矿活动集中带:原水泥厂废弃石灰岩矿,采场切坡局部已近90°,应预防采矿崩塌。煤矿西矿区内的米吉克煤矿,井口位于河谷边,上面覆盖层为土砂层,应预防滑坡和地表水涌入矿井下。察尔其煤矿、弘扬煤矿生产区上方危岩耸立,且岩体破碎,应预防崩塌。城镇煤矿除应预防上述地质灾害外还须预防煤层燃烧区的地面塌陷。铁力克煤矿应预防采空区、矿区的塌陷和山洪灌井,东矿区普遍较西矿区煤层覆盖层薄,所以采空区塌陷较西矿区严重,采空区塌陷和煤层燃烧区的塌陷是主要地质灾害。
主要威胁过往车辆、游客、行人、居民、矿区职工和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拜城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在汛前、汛期加强山区公路危险地段巡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报、预警工作,对不稳定边坡危岩进行工程处理,在危险地段和矿区等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区设置围栏和警示牌,雨天禁止车辆、行人在危险地段停留及进入危险区,对受威胁的牧民和牲畜要及时组织撤离或搬迁,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阿克苏市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夏季降雨季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地面塌陷两类,目前区内分布各类地质灾害点34处,潜在岩质崩塌24处,潜在土质崩塌7处,潜在地面塌陷3处。
重点防治区:阿—温、阿—乌公路沿线及沙衣里克矿区,崩塌防治等级为Ⅰ级。阿—温公路沿线崩塌重点防治区范围:国防团靶场至市建材厂一带、市民政局民族殡葬管理所至市建材厂一带的居民住房和办公场所、市利福砖厂至赛克帕其砖厂的阿温公路段、阿克苏市吉祥建材厂砖厂16间房一带。
主要威胁阶地斜坡下的居民、砖厂工作人员、砖厂设备、过往行人和车辆,危害程度大。
主要防范措施: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汛前、汛期加强重点地质灾害地段的巡视检查;加快采空区的回填,对空洞洞口进行封堵或修筑拦水墙、陡坎卡坡进行削坡、设置禁止入内的明显标志,做好预警、预报及危险区居民的搬迁、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六)温宿县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2—9月融雪和降雨季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64处,其中:发育崩塌74处、潜在崩塌42处、泥石流28处、滑坡11处(不稳定斜坡4处)地面塌陷9处。
重点防治区:1.温宿镇亚瓦沟居民区:主要包括温宿镇艾西曼布拉克、英巴格、代甫散、库木代尔瓦孜社区及托乎拉乡海里瓦甫村部分区域。2.温宿大峡谷景区:主要分布于大峡谷的主沟(枯鲁克柯尔峡谷)及12条支沟中。3.大库孜巴依沟中、乌鲁克也尔艾肯河、吐孜阿瓦提河、木扎特河琼阿帕地段:该区域海拔高度2000—3800m,属侵蚀作用强烈的中高山区,沟谷纵横,山体坡度大,岩体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植被覆盖率低。4.温宿县天山神木园通往库尔干边防一连地段:受层面、节理的影响,顺坡上的节理和裂隙形成坡体的控制结构面。5.博孜墩乡公路沿线、克其克库孜瓦依能代尔沟:该公路约34—35.5公里段,博孜墩牧场至阿克不拉克村、吾斯塘布依村、坦坎库如克村库孜娃依代尔亚斯沟沿线简易公路低山丘陵段易发生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6.农一师电力公司煤矿附近地段:该矿矿部至6井之间约3公里地段存在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隐患,每年雨季要重点预防。7.农一师电力公司煤矿至托木尔峰自然保护区天山旅游度假村附近地段:该矿至天山度假村8公里地段和度假村门口附近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每年春季和雨季要重点预防。8.小台兰煤矿山口附近地段:该矿山口至矿部17公里之间的地段因山势陡峭,在春季或雨季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9.部分煤矿采空区:主要包括破城子煤矿、农一师电力公司煤矿、博孜墩西井的采空区,雨季、春季降雨或冰雪融水极有可能发生塌陷等地质灾害。10.塔格拉克牧场亚依拉克牧业队:汛期降雨,河水将急剧上涨,河流冲蚀坡角,造成坡体失稳冲向河道,堵塞河道,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主要威胁过往车辆、游客、行人、居民、矿区职工和当地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温宿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气象和住建等部门及各矿山企业要加强汛前、汛期巡查预报,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监测预报,并将陡峭山坡和卡坡进行削坡,及时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要在塌陷区和危险路段设立醒目警示牌,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在雨天进入危险区,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阿瓦提县
各乡(镇、场)处于平原区,地质灾害不发育,现有2处崩塌隐患点,易在6—9月的雨季发生险情。
重点防治区:阿克苏河分支老大河中上游西岸拜什艾日克镇境内和叶尔羌河下游南岸乌鲁却勒镇境内。
主要威胁河岸两侧耕地、民房、道路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阿瓦提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汛前、汛期加强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检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群测群防,在危险路段标示警示牌,做好危险区居民的搬迁及预警、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
(八)乌什县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融雪和降雨季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泥石流、滑坡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其中,崩塌点12处(重大地质灾害的崩塌点2处)、滑坡点1处、不稳定斜坡点77处、泥石流点9处。
重点防治区:亚曼苏乡和北山喀拉玉尔滚地带、英阿瓦提乡,阿合雅乡、国营牧场、乌什镇、阿恰塔格乡、亚科瑞克乡、阿克托海乡、奥特贝希乡路段、托什干河南岸、省道S306线、国防公路Z621线、燕子山公园、县城东西两侧低山丘陵区的乡(镇)居民点、英阿瓦提乡北部山区牧业半定居点、阿合雅乡南部山区的磷矿区等。
主要威胁过往车辆、游客、行人、居民、学生、牧民及牲畜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乌什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主汛期加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视检查,做好危险区居民和学校的搬迁避让,采取削方减载、清除坡面碎石、清理危岩、修筑防洪坝、在危险地段设置围栏和警示牌等措施,避免行人及车辆进入或停留,做好预警、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
(九)柯坪县
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5—10月降雨季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泥石流等,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其中,崩塌30处、泥石流8处。
重点防范区:玉尔其乡铁热克阿瓦提村北侧、铁热克阿瓦提村小学、玉尔其乡上库木艾里克村、下库木艾里克村、盖孜力乡苏巴什村二小队、盖孜力乡苏巴什村、柯坪县良种场、盖孜力乡库木力村和巴格里克村,314国道北侧、南疆铁路、308省道、中低山区、音干山区、阿恰乡牧业居住区。
主要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居民和当地农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要防范措施:柯坪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汛前、汛期加强易发地质灾害地段的巡查检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在危险路段设置围栏、标示警示牌,做好预警、预报及抢险救灾工作。
三、防灾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及防灾知识,提高全民保护地质环境和抵制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汛期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检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做好预报、预警工作。收到灾情信息,应及时调查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搬迁撤离及抢险救灾工作。
(三)加强隐患点治理。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工作》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工作的监督力度。对矿山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地质环境,可能诱发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立即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治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申请报批的采矿、修路等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交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否则,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四)全面推进危险性评估。严禁在风景区、铁路、公路沿线200米内进行采矿活动,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工作以及风景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风景名胜旅游区、公路、铁路沿线的资源开发、新建矿山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否则,不得批准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五)畅通信息渠道。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并及时向上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确保自治区、地、县(市)之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培训和巡查检查计划
(一)培训计划
1.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各县(市)相关单位责任人参加自治区及地区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监测培训班。
2.培训对象: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业务人员和重要矿山企业、乡(镇、场)群测网络监测人员的培训。
3.培训内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以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的防治、调查、预报、抢险救灾等知识。
4.培训目的:使相关人员掌握调查、监测、判断灾害可能发生的各种迹象、灾情速报及有关应急防治救灾的方法。
(二)巡回检查计划
1.2013年汛前、汛期,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定期对各重要矿山、交通要道进行巡查检查,督促协助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做好地质灾害的中、短期预报。
2.督促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快编制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未开展争创“地质灾害十有县”工作的县(市)加快创建工作,已创建“地质灾害十有县”的县(市)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在灾害多发时段,每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进行2次巡视、监测,做好巡视台帐,协助监测网络人员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预报及灾害发生时速报、抢险救灾等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一)地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组长:艾合买提·买买提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阿里木江·瓦依提行署副秘书长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地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旅游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办、乌铁局阿克苏车务段。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倪梁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丁琴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副科长
成员:付宏新地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罗衡地区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张虎地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佐皮亚地区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副主任科员
买买提江·莫明库车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3070024341
郑勇沙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3095173892
魏晟新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3899282798
程汪毅拜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13899202990
姜锡明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3899262506
孙承新温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3909976880
赵益辉阿瓦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13899203345
艾力·拜力克乌什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3899283649
吾买尔江·吐尼亚孜柯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8909978727
联系人:丁琴
联系电话:13649976205、0997—2631620、0997—63610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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