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一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一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文化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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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一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42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浙文办提〔2014〕10
陈晓明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新跨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产业发展的优良环境”的问题。近年来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切实增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我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正有条不紊地将各项改革任务向纵深推进,成效是显著的。
今年,我厅将以国家和省颁布的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立足浙江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对照“文化产业发展先行区”的要求,以强化文化产业的宏观管理为目标,加强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现有政策梳理和研究,进一步理清思路,抓好谋划,全力落实。同时,积极协调、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重视成果运用,在文化科技融合上实现新提升。以文化科研成果在文化领域中的推广运用的可能性和实绩性为评价标准,做好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文化部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创新项目、提升计划等5个国家级文化科技项目(课题),以及厅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加强文化科技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成果鉴定、结题申报和成果宣传推广工作。
二、关于“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加快发展重点行业”的问题。近年来,我厅一直重视文化科技成果的运用,力求在文化科技融合上实现新提升。以2013年为例,我省共有133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申报项目,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评审,我省又有6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课题。2014年伊始,我厅确立了“以文化科研成果在文化领域中推广运用的可能性和实效性为评价标准”的工作思路,引导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文化部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创新项目、提升计划等国家级文化科技项目(课题)以及厅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的申报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倾斜。
三、关于“着力提升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的问题。近年来,我省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坚持设施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并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现了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的目标。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创建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若干规定》(暂行)。目前,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资源整合、强化供需对接、实行品牌运作,形成了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化服务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共同拉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效益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为城乡居民潜在文化需求的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关于“提升品牌意识,加大产业创新力度”、“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引进和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的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李克强总理提出: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调动千千万万人的积极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注入新动力。企业的创新力度、品牌意识、发展壮大、人才问题应由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自主进行研判。
近年来,我厅主要通过搭设平台,依法行政,积极为企业服务。以2013年为例,我厅组织企业参加科隆游戏展和柏林动漫展、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和厦门的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取得很好的效果;组织、协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浙江文化企业共争取到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一亿两千多万;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动漫企业认定,共有3家动漫企业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组织企业参加“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申报,我省有2个品牌、4个创意获得扶持;编印《2013浙江文化产业招商项目汇编》,为进一步推动浙商回归工程,加大文化产业领域对浙商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厅向各市征集了150余个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并从中筛选了34个最具投资价值的项目编印成册;制定了《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并根据办法规定,启动了“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共评选出15家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家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第四届“最美浙江人.文化新浙商”共评选出10“文化新浙商”、10名“文化产业创新奖”和10名“文化新锐奖”。
五、关于“加强金融业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第一条答复中已有涉及。近年来,随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热潮的兴起,我省文化发展日新月异,文化与金融的关系也日益密切。根据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积极携手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上会办意见,请酌。
浙江省文化厅
2014年3月27日
(联系单位:浙江省文化厅,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邮编:310013,联系人:赵赋,电话:85215857)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