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文号:政明电 【 2011 】 2号
颁布日期:2011-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1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2011年通化市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春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防期间消防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达到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显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预防和遏止火烧村屯和火烧连营事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春防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春季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部署。春防期间,各地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到部门、分解到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着力抓好《2011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两会”期间消防安保工作。各地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科学部署工作任务,迅速组织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党政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公用设施单位,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采取综合整治手段,严格落实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全面开展错时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认真做好农村防火工作。一是加快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有力契机,改造农村自来水管径,配备栓口和必要消防器材,在供水管网加装地上、地下消火栓;无自来水管线的,要结合天然条件和地域特点,建设大容量消防水池,在天然湖泊、池塘修建消防车取水码头,充分满足农村灭火救灾的实际需要。二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省、市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在每个乡(镇)都要建立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四有”消防队伍,同时要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政企联办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扩大社会消防覆盖面,增强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要落实防火措施。各村屯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坚持巡逻检查,及时发现查处消防违规违章问题,确保六级以上风速天气炉灶不生火,室外不倒灰、不烧荒、不吸烟。四是要做好灭火准备。督促各乡(镇)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村民自家应配备简易的灭火工具。一旦发生火灾,要在向较近消防队及时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扑救,消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严防村屯连片大火的发生。五是严厉打击农村纵火案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农村纵火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报复放火、猜疑放火、嫉妒放火、迷信放火等典型案件要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公开审理,严厉打击故意放火的犯罪分子。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消防宣传专栏(版),定期宣传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及时予以曝光。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春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风速大天气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同时要面向社会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全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车辆油、水、电、气充足,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抢险救援任务。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及时调整充实一线警力,特别是要强化第一出动力量,确保战斗力不减。要加强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彻底检查装备器材,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褚民华为组长的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助理、公安局长纪凯平和市政府副秘书长房维志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德生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以来,全国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先后发生多起群死群伤和经济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稳定我市春防期间火灾形势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统一思想,部门联动,竭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春季防火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协调解决春防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各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摸清非重点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建档立册,坚决预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畅通渠道,反馈信息。春防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报告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不得延误。凡因工作失误造成重要信息漏报、迟报及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5月20日前,各地要向市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市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地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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