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州政办发[2005]20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商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工商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推动全民创业活动向纵深开展。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意见
州工商局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为发展民营经济,支持全民创业,结合工商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好地服务企业改制
对国有、集体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可为其提供如下便利服务:
(一)有效期内的前置审批证件仍然有效;
(二)法定代表人登记只需提交股东会决议,不需提交原主管部门的任职文件;
(三)可在原企业名称后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四)允许将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作为职工出资入股的资本;
(五)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允许新股东以实际投入的资本作为改制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需对原有负净资产进行抵补;
(六)净资产为正数的企业,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债权外,经债权人、新公司等其他出资人同意,均可实行债转股。
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七)按照“非禁即入”、“外入内准”的政策,只要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放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的要求,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领域;
(八)允许高新技术企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内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九)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准前置审批的,根据企业需要可提前发给6个月的筹备期营业执照,对筹备期满的企业,视情况可顺延筹备期限;
(十)扶持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对组建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子公司由5个降至3个。对组建企业集团的,工商部门负责与省工商部门协调登记事宜,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一)方便企业年检。逐步推行网上年检,减化年检手续。对被认定州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诚信企业、信誉产品企业、州以上“光彩之星”企业实行企业免检制度,对列为全州重点保护的企业实行上门年检;
(十二)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经营项目跨三个行业以上国民经济大类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反映行业特点,并允许使用“实业”、“发展”等字词。对公司制企业,放开冠以“延边、延边州”名称的限制。
三、放宽资本投资方式
(十三)允许新办有限公司股东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对出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资本可到位20%,一年内资本到位30%,两年内资本全部到位;
(十四)积极鼓励投资举办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实行注册资本申报制,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
(十五)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注册资本的,不受注册资本比例的限制,允许以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作价入股,由全体股东签订作价入股协议并作出担保承诺,经有关机构评估和验资后,工商部门予以登记。
四、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十六)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凡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并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和城市规划要求的房屋可作为生产经营场所;
(十七)企业住所与生产场所分离的,可实行住所和生产场所同时登记。
五、全面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十八)实行“一审一核制”。对登记注册企业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减少审批环节,方便企业登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十九)进一步强化企业跟踪服务制。对全州63户国有改制企业派副科长(副分局长)以上干部跟踪服务。帮助改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全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十)进一步实施警示服务制。对因不了解工商法律法规而造成的尚未引起不良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下发轻微违法警示通知单,免于行政处罚;
(二十一)实施“工商管理告知、提示服务制”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承诺服务制”,深化阳光政务,及时发布经营和消费警示;
(二十二)建立工商流动服务制度。赴偏远地区、广大农村现场办照、年检、受理12315投诉、巡查执法等,方便业户经营。
六、强化信息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
(二十三)把12315建设成政府经济“110”。整合网络资源,理顺分工,扩大功能,逐步实现调解工作程序化、处理进度限时化、信息反馈快速化、材料备案规范化,进一步发挥政府经济预警和处理重大、突发经济事件的能力;
(二十四)全面建立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成立“诚信建设委员会”,定期召开企业信用评定联席会议,整合企业信用信息,评定信用等级,打造“信用延边”。召开全州新闻媒体发布会,公布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