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国&8226;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发〔2010〕25号 ---|--- 颁布日期:2010-02-25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调整“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
关于调整“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发〔2010〕2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调整“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2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推进“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民众,经研究决定在去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办法(常政办发〔2009〕67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调整内容
按照我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对外公开要求,取消“市民办事”、“企业办事”、“投资者办事”栏目,调整为“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外网发布内容,包括在线办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政策规定和问题解答等信息的发布。考评标准作相应调整。
(二)新增内容
1.省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保障。各地、各部门应立足自身实际,并结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主要信息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再由市统一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
2.省政府门户网站专题、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类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在做好本单位网站上述各类信息发布的同时,应及时将相应信息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并由市统一报送省政府门户网站。
二、评分标准
将基本分调整为100分,增加省政府内容保障加分栏目,详见附件2。
三、考评办法
1.考评通报
根据考评标准,考评小组每月对各辖市(区)、各部门内容保障情况予以统计,并由市府办、信息办审核后通过政务公开督查专报予以通报。
2.表彰奖励
根据年度统计得分情况,评选出内容保障先进个人,并予以资金奖励;内容保障年度得分纳入部门网站绩效评估体系。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