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征垃圾处理费时间的复函
关于开征垃圾处理费时间的复函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肇府办函[2006]28号
关于开征垃圾处理费时间的复函
市市政管理局、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开征垃圾处理费时间问题的请示》(肇市管报[2006]8号)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市政管理局从2006年5月1日起在端州区开征垃圾处理费。请你们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
附件:端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环卫收费复函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
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各新闻单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3月2日印发
端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类别
计算
单位
收运费标准
(元)
处理费标准
(元)
收费范围
居民住户
每户
每月
小区:3
其它:9
2
端州城区范围住户
单位
店铺
设桶或以
桶计量的
每桶
每月
150
50
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下的
一档
每月
定额
120
30
旅业、酒楼、娱乐、保健(含各类按摩)场所,各类生产、制作、大型维修工场
二档
每月
定额
100
25
大中型批发零售店铺、金融网点、汽车美容行业、茶艺馆店
三档
每月
定额
80
20
经营面积40m2以上的饮食店档、服装店、大中型摩托车维修工场,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档
每月
定额
60
15
经营面积40m2以下的小饮食店铺、小型摩托车维修店档、各类小型办公场所
五档
每月
定额
30
10
游戏机室、网吧、美容、理发店、小型水果店档、各类培训学校、业余学校
六档
每月
定额
20
5
诊疗药店、凉茶店、小百货、小五金、家电维修、小士多、眼镜、金饰、成衣服装、典当行、书报杂志等临街门店
注:1、一个标准垃圾桶容积为0.36立方米。
2、居民在与本户、本人居屋相连的处所从事经营服务活动,或单位、店铺内有居民的,应将经营服务产生的生活垃圾独立装载,除按居民标准交费外,还必须按单位、店铺标准交费。
3、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收垃圾处理费。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