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

豫政办〔2004〕11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省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目前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近70万人,贫困家庭学生所占比例为23%左右,约有16万人,其中特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8%左右,约有5.6万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和全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我省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机制运行

为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4〕94号)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作了重要调整、补充和完善。各省辖市政府、省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

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积极做好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各高校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高校要按照豫政办〔2004〕94号文件规定,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的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要尽快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贷款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省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相关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并根据贷款发放情况及时拨付,决不能因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问题而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省财政将增加对省属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的助学奖励经费,以帮助和激励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各省辖市政府也应结合本地实际,设立面向市属高校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奖励办法。

各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从所收取的学费收入中划出20%作为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勤工助学资金等,其中10%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同时,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照顾。

三、建立规范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制度

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组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一定的资助报酬,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主要是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子女以及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等参加勤工助学,并适当提高其资助报酬。各高校要切实提供资金保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组织好、落实好。同时,要通过师生互助、学生互助等方式,扩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渠道。

四、加快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各地要根据《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转发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郑银发〔2004〕197号)有关要求,继续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确保贫困家庭新生顺利入学。各地要适当增加财政贴息支持,提高金融机构扩大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教育、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扶持政策,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

五、规范收费,加强管理

各高校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投资费”、“建校费”、“扩招费”等。同时,要严格控制办学成本,加强后勤尤其是食堂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专项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助学活动

教育、金融、工会、共青团、妇联、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方面要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积极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助学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爱,引导全社会关注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七、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高校要将“资助”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物质资助的同时,还要从精神上关心他们的进步和成长,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面临的暂时困难,树立信心,发奋图强,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回报社会。同时,要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牢固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欠费和还贷问题。

八、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推进金融改革的一项举措,也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要从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高校对于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严格内部管理,实行高校主要领导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措施。要继续实施“绿色通道”和“特困生最低生活保障线”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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