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教育局 | 文号:鹤教文〔2008〕2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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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鹤教文〔2008〕242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09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双节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欢度双节,维护我市教育局势的稳定,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务求落实。
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和“抓安全就是讲政治、保稳定就是促发展,安全稳定大于天”的工作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密防范,及时消除和化解不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稳
定大局。
二、要突出排查重点,强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学校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尤其是要在寒假放假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稳定大检查,重点突出以下方面:即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各种可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和安全隐患。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要严格清理整治,对学生宿舍乱拉电线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配电盘、保险丝等电路设施和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与应对能力。各单位在放假前要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强化师生安全法制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消防知识及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观念,要加强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落实和演练工作,加强学校和学生应对各类灾害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教育师生节假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冰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学校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对学校内部各类不稳定因素、尖锐矛盾问题进行排查,并逐个备案,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制,采取扎实有效的调解方案,分化、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各种矛盾问题,达到内部消化,确保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要坚决杜绝双节期间的各类违规上访,维护我市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局势。
五、要严格执行24小时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元旦及春节期间,关键岗位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单位元旦、春节以及寒假期间值班情况务必要于放假前(一式2份)上报市教育局综治办,报送值班情况一定要附明学校门岗电话、值班室电话、值班领导手机与办公室电话等值班信息。市教育局值班电话:3313050、3319560。
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层层落实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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