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湘政办发〔1998〕30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湘政办发〔1998〕30号文件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4〕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机动车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8〕30号)予以废止。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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