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粤府办〔2008〕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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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3-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粤府办〔2008〕14号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工作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省政府立法工作意义重大。承担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章制订工作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立法征求意见要认真研究、按时回复。省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从严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省政府规章制订任务。
各有关部门在规章草案起草协调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法制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2008年制订规章计划
一、新制订项目(7项)起草单位
1.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省工商局
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劳动保障厅
3.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省公安厅
4.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定省农业厅
5.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管理规定省环保局
6.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省法制办
7.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办法省公安厅
二、预备项目(15项)
1.广东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广东海事局
2.广东省沿海挖沙采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挖沙采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省外经贸厅
3.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省安全监管局
4.广东省公益事业捐赠规定省民政厅
5.广东省小水电管理规定省水利厅
6.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财政厅
7.广东省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定省教育厅
8.广东省文化产权和产品交易规定省文化厅
9.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定省劳动保障厅
10.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省人事厅
11.广东省禁止在公路上非法设置站卡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的规定省府办公厅
12.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
1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规定省科技厅
14.广东省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办法省卫生厅
15.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省环保局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