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印发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6-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肇府办〔2005〕72号
印发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市直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可参照本目录标准制定本级政府(管委会)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肇庆市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采购限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起点金额以上)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
一、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通用类项目采购和主管部门组织的部门集中类项目采购。鉴于我市尚未成立集中采购机构,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通用类项目采购暂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认定资格的社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类且在起点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采购代理采购,由采购代表机构依法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类且在起点金额以上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依法组织部门集中采购。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符合第三条规定的也可自行组织采购。
采购人采购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其他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确定采购方式,自行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可依法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其中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第三条规定的也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三、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
(三)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培训。
采购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四、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类):
(一)货物类:单项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含3万元)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货物。
(二)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其他各类工程。
(三)服务类: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劳务及服务项目。
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将采购方式报市财政局审批。
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不得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六、监察和财政部门依法对采购人执行对采购人执行本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发布后,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市政府另行公布。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通用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单项或批量
采购起点金额
备注
A
货物类
A0301
电器设备
A030101
电视机
5千元以上
A030102
电冰箱
5千元以上
A030103
洗衣机
5千元以上
A030104
吸尘器
5千元以上
A030104
摄影摄像器材
5千元以上
A030106
空气调节设备
5千元以上
A030107
中央空调设备(含安装)
A030108
除湿设备
5千元以上
A03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机
A030209
扫描仪
A030212
市场上出售的成套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
A0303
家具
A030301
办公家具
5万元以上
A030302
宿舍家具
5万元以上
A04
办公消耗用品
打印机、复印机(含速印机)耗材(硒鼓、墨盒、墨粉)
A07
专用物品
A0708
制服
10万元以上
工作用制服
A10
专用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5万元以上
A1004
计算机网络设备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1万元以上
A100403
交换机
1万元以上
A100404
调制解调器
1万元以上
A1018
档案设备
5万元以上
A1022
会议系统设备
5万元以上
含视频系统、灯光、音响设备等
A1027
电梯(含安装)
5万元以上
A1028
炊事设备
5万元以上
A1029
锅炉
5万元以上
A1101
汽车、摩托车
A110101
轿车
A110102
越野汽车(吉普车)
A110103
货车
A110104
载客汽车
A11010503
消防车
A11010504
警车
A11010505
救护车
A11010507
皮卡车
A110106
摩托车
3万元以上
B
工程类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包括:综合布线、所需软硬件及其安装调试;IP地址规划、域名规划等)
10万元以上
B11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
1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1
印刷、出版
10万元以上
C02
专业咨询
10万元以上
C03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监理
10万元以上
C0703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301
车辆保险
C070302
车辆加油
C070303
车辆维修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集中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单项或批量采购起点金额
类别
A
货物类
A030399
其他家具
10万元以上
指科研、医疗专用家具
A06
物资
5万元以上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605
储备物资
A0606
其他物资
A10
专用设备
5万元以上
A1001
通讯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5
发电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09
港口设备
A1010
农用机构设备
A1011
工程机械
A1012
园艺机械
A1013
消防设备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3
文艺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1
交通工具
A11010501
工程汽车
A11010502
通讯和广播用车
A11010508
洒水车
A11010509
道路清扫车
A11010510
垃圾车
A11010599
其他汽车
A1102
船只
B
工程类
新(扩、改)建工程
50万元以上
园林绿化、临时建(构)筑
20万元以上
装修装饰、维修、改造工程
2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2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20万元以上
建设工程咨询、勘察、劳务
20万元以上
施工监理
20万元以上
延伸阅读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